兴业县东龙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咨询和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兴业县东龙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咨询和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序号 | 成交人 | 成交金额(元) |
1 |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39号) | 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478000.00) |
八、谈判小组:
成员名单 | 卢英坚、刘昌斌、梁雨峰 |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洁
联系电话: ****-******* ******* FAX:0775-*******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6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