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三层手术室及五层NICU净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三层手术室及五层NICU净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三层手术室及五层NICU净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1、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三层手术室及五层NICU净化工程

交易编号

ASFGSG2021-040

招标人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日

评标时间

2021年10月28日

质量目标

合格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建设地点

安阳县白璧镇锦绣路东,文明大道南,龙山路北,院前路西。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框架结构,建筑地下1层,地上7层

中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中标价(元)

*******.8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

技术标

信誉标

商务标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创恒建设有限公司

*******.8

吕建洪

11.87

3.5

14.41

29.78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

*******.03

刘冬梅

11.81

3.2

9.63

24.64

2

第一中标候选人:创恒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P

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豫郑食药监械经营许********

项目经理: 吕建洪 证书编号:豫141*****8106

业绩

信誉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安阳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工程A座、6#楼、11#楼、地下车库获安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2021.6.3发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认证。有效期2024.6.20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1.宜阳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重点科室净化工程。竣工:2019.9.16;金额:*******.48元;

2.山东乐康金岳康复医院净化及防护屏蔽工程。竣工:2019.4.12;金额:*******.64元;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淇县朝阳仁爱医院病房楼手术室净化工程320万元。竣工:2019.10.1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B

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号)

项目经理:刘冬梅证书编号:豫141*****4242

业绩

信誉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1. 建业智慧大厦荣获2018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2019年9月27日)

2. 息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荣获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2020年7月3日)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三体系均在有效期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1.确山县中医院综合楼ICU病区净化项目工程(2020年12月20日)。合同价:*******.28元;

2.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门急诊医技楼防辐射工程(2020年4月14日)。合同价:*******.00元;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牛文青

电话:134*****3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永杰

电话:166*****664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F

联 系 人:李静

电话:****-*******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妇幼保健院 净化工程 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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