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点服务结果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点服务结果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点服务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汽车
三、 采购项目编号:********9563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七、 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汽车 合计(元):1484.3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公务车租赁 | 商务车 | 次 | 1 | 1484.3 | 1484.3 |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9月9日至9月10日开展2021年鹿城区生活小区、总部经济园雨污官网整治工程专项检查需租用公务车
失败原因:公务车租赁纳入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需要政府集中采购,但供应商还未入驻政采云平台
八、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24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2、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3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3、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
5、其他事项:
/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晓君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A幢12楼办公室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纪检监察
联系人:黄组长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A幢12楼办公室
附件信息:
********41/202110/a55327b7-b5bf-4758-bc43-6716cb3ad909">发票结算单.pdf
722.7 KB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政采云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