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点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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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汽车

三、 采购项目编号:********9563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七、 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汽车 合计(元):1484.3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公务车租赁商务车11484.31484.3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9月9日至9月10日开展2021年鹿城区生活小区、总部经济园雨污官网整治工程专项检查需租用公务车

失败原因:公务车租赁纳入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需要政府集中采购,但供应商还未入驻政采云平台

八、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24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2、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3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3、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

5、其他事项:

/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晓君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A幢12楼办公室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纪检监察

联系人:黄组长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A幢12楼办公室





附件信息:

  • ********41/202110/3840cb81-30e0-4897-a75b-e3b*******d3">公车租赁合同.pdf

    1.4 M

  • ********41/202110/a55327b7-b5bf-4758-bc43-6716cb3ad909">发票结算单.pdf

    722.7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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