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宣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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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宣传合同
发布时间:2021-11-01 09:20 发布人:萝北县委宣传部
宣传客户(以下称甲方):中共萝北县委宣传部
宣传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黑龙江食宣传媒有限公司(代理中国食品报广告业务授权附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宣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黑龙江食宣传媒有限公司代理《中国食品报》广告宣传业务,拥有中国食品报网、中国食品网、人民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客户端、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搜狐、抖音、黑龙江旅游食品网等战略合作媒体资源。黑龙江食宣传媒有限公司凭借“诚信为本,服务第一”的企业精神,拥有经验丰富的精英团队和广博的社会资源优势,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宣传报道、策划活动、新闻发布、产品展销、论坛峰会,实现了地域品牌打造、产品市场拓展和项目招商引资等目标。
一、合作内容:宣传合作2021年度(全年)通过《中国食品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客户端、中国食品报网、中国食品网、中国食品报融媒体官网、今日头条、搜狐、抖音、黑龙江旅游食品网等媒体宣传萝北乡村振兴、民生福祉、农业种植、畜牧养殖、食品产业、经济发展和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双方职责:合作期限内由甲方提供宣传素材共同编辑宣传内容(图文和视频),由甲方审稿后刊发。
三、发布媒体:《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网、中国食品报网、中国食品报融媒体、人民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搜狐、抖音、黑龙江旅游食品网。
四、合作费用:战略合作宣传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00 元),签订协议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账户,乙方提供发票。
乙方户名:黑龙江食宣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动力支行
五、其他事项:双方合作宣传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合作期间,双方如有协议之外的其他要求,可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通过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宣传客户(甲方): 宣传发布单位(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电话: 电话:********1122
签订日期: 2021年9月10日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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