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标段中标结果

晴隆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标段中标结果

晴隆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子项目)
第一标段(封山育林人工促进、防护林工程施工)
中标公示

经依法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工程项目 晴隆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子项目)第一标段(封山育林人工促进、防护林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晴隆县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督单位 晴隆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
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
开标时间 2014年01月24日上午09:00时
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标金额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赣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 王双双 36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兴物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35 李成福 36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 苏承文 360
公 示 期 2014年01月28日 至 2014年01月3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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