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新区XQ-WL2402-C地块、XQ-WL2402-D地块和XQ-WL2402-E地块填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肇庆新区XQ-WL2402-C地块、XQ-WL2402-D地块和XQ-WL2402-E地块填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肇庆新区XQ-WL2402-C地块、XQ-WL2402-D地块和XQ-WL2402-E地块填土工程(施工)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肇庆新区XQ-WL2402-C地块、XQ-WL2402-D地块和XQ-WL2402-E地块填土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4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肇庆新区新晟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建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明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报价 | ********.080 (元) | ********.310 (元) | ********.000 (元) | |||||
得分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90 | 90 | 90 | |||||
质量要求 | 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要求利用压路机进行分层压实) | 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要求利用压路机进行分层压实) | 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要求利用压路机进行分层压实)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 |||||||
联系人: | 梁小姐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
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院二楼 | |||||||
招标人: | 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 |||||||
日期: | 2021年11月01日 | |||||||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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