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监狱津市监狱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包2)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1]001294号-1)

津市监狱津市监狱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包2)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1]001294号-1)

津市监狱津市监狱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294号-1
采购人(全称):津市监狱(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顺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津市监狱津市监狱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津市监狱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294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津市监狱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23000
大写:伍拾贰万叁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2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湖南顺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1 523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0月29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津市监狱
方式:
四、付款
1、1、 货物送达甲方现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261500.00)的货款。2、 货物验收合格、经调试可正常运行且培训买方技术人员能熟练操作后,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5%(26150.00)的质保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261500.0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0-25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国委托代理人:刘宇成
电 话:139*****370电 话:********7968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支行
帐 号:****************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自动生化 分析仪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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