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灵丘县农用地点超标区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治理效果评估服务的结果公告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灵丘县农用地点超标区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治理效果评估服务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CCS00038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灵丘县农用地点超标区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治理效果评估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监理合同等,对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督治理修复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对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过程中二次污染的控制。监理机构需制定监理方案,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供工程报告和其他相关监理资料。 | 不限 | 个 | 报价:679500(元) | 陕西源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荣名城二期第5幢2单元7层20701室 | ****************8K | |
2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环境监理 | 环境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监理合同等,对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督治理修复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对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过程中二次污染的控制。监理机构需制定监理方案,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监理资料。 | 不限 | 个 | 报价:*******(元) | 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3号楼6层B6328室 | ****************6N | |
3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治理效果评估服务 | 效果评估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项目合同等,按照土壤修复目标和农作物质量达标目标,评估治理修复后的土壤和农作物是否符合相关目标值(检测不合格的土壤或农作物,需经施工单位反复修复后的二次或多次检测,直至合格),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检测和验收、农作物检测和验收、灌溉用水达标情况验收等,项目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 (3)服务期限 | 不限 | 个 | 报价:*******.00(元) |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 ****************7R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工程监理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灵丘县农用地点超标区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 工程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监理合同等,对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督治理修复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对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过程中二次污染的控制。监理机构需制定监理方案,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供工程报告和其他相关监理资料。 | 自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开始至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为止 | (1)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进行全面跟踪和监督,并不定期对乙方相关工作进行核查。 (2)乙方提交的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经专家组及甲方确认后,通过验收。 (3)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2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环境监理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灵丘县农用地点位超标区域治理与修复项目环境监理 | 环境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监理合同等,对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督治理修复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对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过程中二次污染的控制。监理机构需制定监理方案,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监理资料。 | 自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开始至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为止 | (1)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将进行全面跟踪和监督,并不定期对乙方相关工作进行核查。 (2)乙方提交的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经专家组及甲方确认后,通过验收。 (3)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3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治理效果评估服务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灵丘县农用地点位超标区域治理与修复项目治理效果评估服务 | 效果评估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项目合同等,按照土壤修复目标和农作物质量达标目标,评估治理修复后的土壤和农作物是否符合相关目标值(检测不合格的土壤或农作物,需经施工单位反复修复后的二次或多次检测,直至合格),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检测和验收、农作物检测和验收、灌溉用水达标情况验收等,项目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效果评估报告通过验收为止 | (1)项目验收工作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完成,项目进行期间,甲方将进行全面跟踪和监督,并不定期对乙方相关工作进行核查。 (2)完成后,甲方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初稿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乙方根据意见对成果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经专家组及甲方确认后,通过验收。 (3)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泓,张福新,陈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28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地 址:灵丘县政务大厅5层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
项目联系人:臧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021年10月17日
2021年11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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