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二期)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中标结果

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二期)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NBITC-********3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二期)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河路28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警示柱 1(镀 锌管)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000根270尺寸:88cm*直径11.4cm要求:2.5厚镀锌管,太阳能爆闪灯,四面专用黄色Ⅳ类柔性反光膜,氟碳漆。
2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警示柱1(TPU)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6700根280尺寸:80cm*直径11.4cm要求:TPU材质,四面专用黄色Ⅳ类柔性反光膜
3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警示柱2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700根520尺寸:150cm高*40cm宽*8cm厚要求:3.0厚镀锌管,防撞轮廓标,铝板Φ400*2.0,专用Ⅳ类反光膜,氟碳漆。
4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小型标志牌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800平方360尺寸:按现场实际尺寸改造要求:铝板厚度2mm,牌子背面整体喷涂成黑色(氟碳油漆);
5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DN80立杆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500套480尺寸:按现场实际尺寸改造要求:杆件整体喷涂成黑色(氟碳油漆)
6第二批城市家具有机更新DN100立杆宁波立翔交通设施有限公司300套580尺寸:按现场实际尺寸改造要求:杆件整体喷涂成黑色(氟碳油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鹤鸣,徐崎峰,康德存,陈浩,陈一栋,陈科琪(采购人代表),余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9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项目联系人:杨贤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坏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项目联系人: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提升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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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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