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及安装中标结果

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及安装中标结果

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

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浏阳市工务局的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政府采购编号:LZC2014-007

委托代理编号:GDZCLY-2014-01

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14年1月14日

开标日期:2014年2月10日

二、中标结果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品牌型号

投标总报价

(元)

综合

得分

第一名

湖南明讯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EKAC460AR

*******.00

96.00

第二名

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LSQWRF130M/D

*******.00

89.23

第三名

湖南一特电子医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TCA202

*******.00

71.69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欧阳焱、彭孝明、肖翔、夏蓉晖、罗淼池

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浏阳市工务局

联系人:赖崇胜 电话:135*****96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东玉燕宁苑B3栋320室

联系人:宋曼 电话/传真:****-********

监督机构: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

监督电话:****-******** 传真:****-********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浏阳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 标 单 位:浏阳市工务局政府采购编号: LZC2014-007委托代理编号: GDZCLY-2014-01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3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2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16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20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40第六章投标邀请……………………………………………………………………47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49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授权委托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六章:投标邀请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登录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同步发布更正公告。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2.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1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同步发布。12.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三、投标文件13.投标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7)货物说明一览表(8)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9)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10)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款要求的结构。15.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6.投标报价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工程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工程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7.备选方案17.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工程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9.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9.4 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20.投标保证金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3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签署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3.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24.投标文件的递交24.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6.串通投标行为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7.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27.3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监委和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7.4 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7.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7.6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人或以上单数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9.评标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9.2项指定的媒体上同步发布。31.投标人质疑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1.5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1.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7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 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须提供。34.签订合同34.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开标、评审程序。37.2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1.3第(2)—(4)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7.3改作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2)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评审供应商报价时,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关于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的规定评审。37.4 改作单一来源方式的,评审小组按单一来源评审程序,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九.其他规定38. 政策与法规38.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8.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招标代理服务费39.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 其他规定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2评标方法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商务、技术0.652价格0.35∑(1+2)=11二.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5)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4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2.2澄清有关问题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2.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2.2.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2.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按下列方法及步骤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2.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按本章第2.3.2项规定调整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2.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2.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2.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2.3.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 附表1: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资格性检查表1投标保证金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6依法纳税证明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申明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证书9安全生产许可证10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11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3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相应岗位证书14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5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16其他实质性条件及要求17结论不合格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委签字:符合性检查表1投标文件是否正确密封、签署、盖章2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的格式4报价范围5投标有效期6其他实质性条件及要求结论不合格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委签字: 第三章 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甲方: 浏阳市工务局乙方: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中,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项目的采购及安装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2.依据甲方公开招标文件,由乙方供应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4台,节能型冷冻水泵2台,风机盘管115台等相关设备,并由乙方负责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3.设备规格型号:。4.项目实施地点: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第二条项目范围1.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中央空调设备供应和安装工程(以甲方确认之施工设计图纸为准),具体内容以乙方投标书为准,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品牌以乙方投标文件中货物说明一览表为准。2.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总包干的方式进行,由乙方对该工程造价总额实行一次性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①空调分布面积:一楼整层、二至五层除走道、卫生间之外的所有房间。②在不增加空调面积内所有安装设备实行包干,如甲方确认设计施工图纸时考虑增加出风口或其他设备,乙方均不得提出增加造价要求。第三条合同总价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总价是指货至交货地点及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计费、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及各种税费以及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所发生的配套费、总包服务费等全部费用。还包含到甲方现有电源、水源接至主机的电缆、水管等设备购买和安装费用。2.本合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属工程所在地发生之报建、设计审图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城管、环卫等职能部门实施工地管理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章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产品进场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清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所有合同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相关资料上交齐全,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95%;剩下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结算;付款日期如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第五条安装工期1.总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与装修总工期同步,其中室内主体工期:60日历天(因室内装修等影响须双方共同签署延期文件)。2.在工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前提下(包括甲方书面确认空调施工设计图和工地现场代表),乙方须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第六条工地现场管理1.甲方授权 为工地现场代表,全权代表甲方签署本工程之工地现场全部行文函件,并代表甲方管理工地现场工作;乙方授权 为工地现场代表,全权代表乙方办理本工程之验收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如甲乙双方工地现场授权代表发生变更,均应向对方出具书面授权书。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空调施工设计图(阶段:实施)提交甲方签字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空调施工设计图15个工作日内,若既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又未签字确认,则视为空调施工设计图已被甲方确认。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在本工程进场、施工、调试、验收和竣工移交阶段向甲方移交的行文函件(如《工程联系函》、《开/复工报告》、《产品验收单》、《管道系统试压记录表》、《室内隐蔽工程验收表》、《工程竣工验收表》、《工程竣工移交清单》等)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又未签字确认,则视为上述行为函件已被甲方确认。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经济签证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予确认时,乙方在工程经济签证单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视为签证单已被甲方确认。第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责任及义务1.负责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城管、环卫等职能部门相关手续。2.负责提供水电外接口,提供主机房设备土建基础详细定位尺寸,如需其他施工单位协助,甲方帮助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3.协助解决重要工具和原材料的储放,以便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放工具和主要材料等,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4.协助协调乙方和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帮助解决乙方在安装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室内机出风口、回风口和检修口等与吊顶有关的开启和加固工程、检修口的制作由甲方负责。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组织人员和设备材料进场安装,由于搬运、装卸、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负责合同内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须严格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合同附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负责将室内风机盘管电源接到每个房间,负责主机基础、水泵基础、辅助加热器基础浇筑施工。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垃圾日产日清。5.乙方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安装施工人员的安全,并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6.乙方负责按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7.乙方须确保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按期完工。8.乙方所供设备,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设备(包括主要部件)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9.乙方所供设备,应保证是全新的、原包装的、手续合法完整的正规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责任。10.乙方所供设备,应提供齐备的装箱单、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原厂商保修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易损配件清单。11.所供设备的供电方式、环境温度、湿度及相关要求,乙方必须随设备明确说明。12.所供设备应具有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中文安装使用和维护手册。具备完整的操作规程。 13.应随设备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设备操作、维修及维护手册、保修卡、海关报关单(如有)、商检单(指落地商检)、装箱单等,若上述资料没有随设备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免费提供。1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件时,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1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乙方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第九条工程验收1.甲方组织专业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竣工图及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全部工程技术资料,经甲方现场代表初验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直到验收合格。如甲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既未组织验收,又未提出书面说明未组织理由,则视为甲方认可本工程系统调试验收及工程质量合格。4.在验收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书面整改意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修改。第十条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标准:乙方负责对合同内中央空调系统整体免费保修叁年,保修条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进行约定的,按照空调设备生产厂标执行。超过上述保修期后,本中央空调仍实行终身维修,乙方须对零部件予以优惠供应,同类型、规格设备价格应为市场最优惠价格,至少不得高于本次的价格。如合同内中央空调系统发生故障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告知后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对一般技术操作性故障,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告知后8小时内修复;对一般部件维修性故障,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告知后24小时内修复;对主机等重大故障,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告知后48个小时内修复。2.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2名中央空调操作和维护人员,并提供操作手册。3.中央空调日常操作维护培训完毕,除主机设备外,甲方应自行安排操作人员负责中央空调末端系统的日常维护(如风机盘管过滤风清洗、水系统过滤网清洗、主机换热器物理除垢、主机房保养等)工作。4.乙方须将甲方相关资料纳入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并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提示无效,乙方除有权停工外,并按总合同款的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所收取的合同款不退。逾期15个工作日仍不能付清上述款项时,主机设备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拆机(或对机组进行限制性运行),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2.如遇不可抗力和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其工程相应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总合同款的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须将已收取的合同款退还甲方;工期延误15个工作日以上(含15个工作日)时,主机设备所有权无偿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组织队伍进行后续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3.如因甲方工程停建、缓建、改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实际经济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凡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函、经济签证单和各种行文函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中央空调施工设计图》(阶段:实施)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捌份、乙方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年月日 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价格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二、技术文件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 年月日 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单价总价123…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质保期满后,年维保服务费及维保范围:合同承诺:本投标单位承诺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第三章“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中所有条款。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4款、第16.6款、第27.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投标总价是指货至交货地点及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计费、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及各种税费,还包含到甲方现有电源、水源接至主机的电缆、水管等设备购买和安装费用等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总价还须包含总承包服务费(中标价的5%)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2700元)及《浏阳日报》刊登费(¥500元)。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 日三、分项价格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货币单位:品目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台/套)价格单价合计12…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费运输和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税金其他投标总价(小写):(大写):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缴款凭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 六、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 六、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 法定代表人姓名:2. 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品目合同签订日期数量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六、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六、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六、附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六、附件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证明材料、“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六、附件7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备注:提供:1、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八、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_日 九、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设计方案:1、方案设计及功能说明。2、施工图纸说明,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3、空调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 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工务局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4楼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 135*****964第一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东玉燕宁苑B3栋320室联系人:宋曼 电话:0731-83661435189*****631第一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5)投标人拟派的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各至少一人,均无在建工程,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6)投标人须提供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须提供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一章第6.1款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7.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1款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14年 1 月 14 日至2014年 2 月 10 日第一章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浏阳市工务局网(www.lysgwj.com)第一章第10.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5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一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一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6.3款备选方案□√ 不接受第一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130万元第一章第18.3款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规定□√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提供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一章第19.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第一章第20.1款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 1 万元 (人民币)2、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3、缴纳帐号: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帐号:8000 9343 9611 011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监督电话:****-************-********4、缴纳时间:2014年 2 月 10日上午9:00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章第21.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一章第22.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肆 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须胶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3.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LZC2014-007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ZCLY-2014-01项目名称: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在2014年 2 月 10 日0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第一章第24.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7.3款其他唱标内容投标总报价、质保期第一章第29.1款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如项目经批准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照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一章第39.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共壹万贰仟柒佰元整,《浏阳日报》刊登费伍佰元整,均由中标人支付。第一章第40.1款其他规定中标单位承担大楼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土建配套费用成本)为中标价的5%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价格(权值为35%)3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下述规定计算评标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注: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除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分外,每负偏离一项增加1%的投标报价后计算价格分 。)商务、技术(65分)投标文制作2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工程业绩5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有200万元以上类似产品工程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5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企业信用4投标单位连续两年(2011、2012年)获得信用评价中心AAA的计4分,AA计2分,A计1分,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方可计分。最高计4分。主要投标产品总体质量印象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系统配置总体质量和主机品牌近期市场反映情况(含品牌关注度、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印象等),由评委按总体印象分几个档次对所投品牌进行分类比较:第一档次的得3分,第二档次的得2分,第三档次的得1分(某几个投标人可以并列处于某一档次)。质保期满后,年维保服务费用2最低的得2分;其余依次减0.2分,直至0分为止。认证体系4投标单位具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个认证计1.5分,最多计4分。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方可计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网点2本地化服务:主机生产厂家或投标单位在浏阳市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计2分,湖南省内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计1分,省内没有的计0分。以提供工商登记为准,评委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计分。服务响应1服务措施、服务响应时间和故障排除时间,比较后最优的计1分,其它在0.1—0.9分间计分。严重负偏离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培训方案1培训方案组织科学、安排详细、思路清晰、符合实际的计1分;基本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计0.7—0.99分;其他的在0.4-0.69分之间计分。服务电话1主机制造商的免费服务电话(800或400),有计1分,无则为0分。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情况系统设备配置4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产品先进,整体方案合理、可行,充分体现节能环保理念,可以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高性能运行,整体方案的技术先进、合理;(4分)整体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基本体现节能环保理念,可以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性能运行,整体方案的技术比较先进、合理;(3分)整体方案一般,基本可以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性能运行,整体方案的技术一般。(2分)机组能效比4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制冷能效比COP≥3.2,基准分2分。每超出0.01加0.1分,最多加2分,每低0.01扣0.2分,扣完为止。(提供对应型号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及第三方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主机性能参数5主机性能参数中制冷量、制热量、压缩机、节流装置形式、控制器等5大项指标都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分,每有1小项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水路系统5水阻力在有效投标人中最低的计3分,其余评委酌情计1-2.99分;水侧换热器采用高效壳管式换热器的计2分,采用高效板式换热器的计1分。智能化霜技术5机组具有智能化霜技术并提供化霜发明专利证书计5分。有化霜功能,无发明专利技术计2分。末端设备性能参数4末端设备性能参数中额定风量、供冷量、供热量、噪声等指标都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每有1小项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自动化控制3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科学、合理,先进的计3分,一般计1.5分,不科学不先进不合理的计0分。安装及施工方案10根据投标人安装及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实施小组及相关人员技术资质、整体施工计划和其它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应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和兼容性,并具有节能、环保等功能,经评标委员会评价,按照方案设计的优劣情况进行排序,最优的得满分4分,每降低一名减1分,最低不少于1分。(如后几名按排序低于1时则并列)未递交设计方案和方案明显不合理的为无效投标。施工方案中有安装施工蓝图且符合规范计2分,提供电工证原件计1分。技术负责人提供了高级职称原件计1分,安装公司提供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原件和工伤保险证明原件计2分。合计100第二章第2.4.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方式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2款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的价格折算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除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分外,每负偏离一项增加1%的投标报价后计算价格分 。第二章第2.1.5款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第二章第2.4.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付使用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交付使用地点: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交货方式:现货第三章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整体免费保修三年第三章第9.2(3) 款响应时间4小时第三章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本合同签章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产品进场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清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所有合同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相关资料上交齐全,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95%;剩下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结算;付款日期如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第三章第14.2(5) 款伴随服务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三章第21.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第三章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第三章第25.1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八份、乙方两份。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第六章 投标邀请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工务局的委托,对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数量: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4台,节能型冷冻水泵2台,风机盘管115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ZC2014-007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ZCLY-2014-01 3、项目预算:130万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5)投标人拟派的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各至少一人,均无在建工程,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6)投标人须提供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须提供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5、招标文件获取:5.1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浏阳市工务局网(www.lysgwj.com)下载文件名为“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5.4售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截止:2014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6.2开标时间:2014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6.3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6.4开标时查验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⑤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⑥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以上证书均为原件,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者,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6.5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7、本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市工务局网(www.lysgwj.com)、《浏阳日报》上发布。8、联系方式: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向下列单位查询。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工务局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4楼联系人:赖先生电话:135*****96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花炮大道东玉燕宁苑B3栋320联系人:宋曼电话: 189*****631监管机构: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二、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本次招标提供的项目清单内规定的具体设备数量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现场勘查并确定最终的设备及工程数量,投标人若因未做现场勘查或现场勘查不到位导致设备或工程数量偏差,由此造成的投标报价偏差由投标人自身承担,投标人现场勘查费用自理。(一)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参数单位数量1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1)机组单机制冷量/制热量:130KW/140KW;2)制冷剂:R22;3)动力电源:380V/3相/50Hz;4)能效比(cop):≥3.2;5)冷冻水出/进水温度:7℃/12℃;6)冷冻水侧工作压力:≥1.0Mpa;7)热水进/出水温度:40℃/45℃;8)单组机组的噪音:≤69dB(A);9)运行环境:-10℃至48℃。设计说明:空调净面积约4100m2,总制冷量:750KW,考虑到办公中央空调同时使用率,取70%,则工程空调制冷量为525KW,设计4台130KW的主机满足用户使用。台42节能型冷冻水泵流量:135M3功率:15KW扬程:32米台23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制冷量:11KW,风压: H=30Pa,风量: L=2040m3/h功率: N=195W台21 4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制冷量:9.2KW,风压: H=30Pa,风量: L=1700m3/h功率: N=174W台125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制冷量:7.35KW,风压: H=30Pa,风量: L=1360m3/h功率: N=140W台226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制冷量:5.5KW,风压: H=30Pa,风量: L=1000m3/h功率: N=102W台207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制冷量:4.5KW,风压: H=30Pa 风量: L=850m3/h功率: N=80W台308卧式暗装风机盘管制冷量:3.6KW,风压: H=30Pa,风量: L=680m3/h功率: N=68W台10说明:1、主机和末端必须是同一品牌2、机组设备的冷热量负偏差在3%以内主要部件技术要求(带★号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这些条款的任何偏差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压缩机压缩机要求为国际知名品牌高效节能涡旋式压缩机,运行平稳可靠,启动电流小,冷量调节方便简单。压缩机间具有均衡运行技术;轮换化霜技术。模块组合①每个模块都相当于主模块,运行可靠,便于维修。②不但同一型号可以组合,不同型号之间也可以任意组合。★空气换热器及风机采用高效翅片盘管式与亲水铝箔,效率高且易于除霜,冷凝风扇电机采用铝合金外壳。★蒸发器(水侧换热器) ①形式:高效壳管式蒸发器或高效板式蒸发器。★制冷回路、冷媒①冷媒:R22②冷媒控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电子膨胀阀控制③冷热切换:国际知名品牌电动四通阀④安全保护装置★智能除霜系统采用智能除霜系统,具备智能除霜技术,根据盘管温度的变化率,同时考虑前几个周期的除霜情况自动修正,真正实现“多霜多除,少霜少除”的精确控制;电气与控制装置①机组应提供电气配电柜和微电脑控制装置。②自控装置应具备机组在正常运行时的自动控制、监察显示、安全保护、故障报警及智能除霜等功能。③控制系统:采用微电脑控制,具有故障诊断等多项自动控制功能,确保机组高效运转,全中文的显示画面。④具有周密的保护措施,能对机组提供完善的保护:压缩机逆相、缺相保护、高低压保护、压缩机过载保护等。保护功能:压缩机高压保护、压缩机低压保护、压缩机过载保护、防冻结保护、防过热保护、冬季自动防冻保护、水流开关保护、各种感温包故障保护、逆缺相保护、排气温度过高保护等等。其它要求:1)除机组本体外,卖方应随机配置机组控制器、启动柜及其他与机组调试与正常运行不可分割的所有附件、辅材和工具(如水压差开关、水过滤器等)。2)投标的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必须取得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中国节能认证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影印件。★3)机组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完全在原厂制造组装的产品。机组必须运行安全、可靠性能高、低能耗、运行噪音低、操作保养和维护简单。4)投标人必须提供主机配置及材料清单(品名、数量、规格、厂家);5)投标人必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规格技术参数等。(二)、技术方案说明1、投标单位须对所投标设备的配置方案、所用规格参数、性能特点、生产厂家进行详细说明,并且提供相应的图片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招标方会将上述资料留存,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2、中标方应承诺当所购置设备种类、数量发生变化时,保证所提供的价格折扣水平、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条件不变。并承诺保证采购方在后续及备品备件的设备定货时,同类型、规格设备价格应为市场最优惠价格,至少不得高于本次的价格。3、中标方必须对技术指标要求中所有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给予明确响应。4、中标方负责所提供货物在采购方指定地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 其技术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5、中标方安装、调试过程不能影响采购方其他项目进度的正常实施。如果因为中标方的安装、调试影响了采购方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6、投标单位应当明确所有设施、设备的排产周期、供货周期及安装调试进度安排。7、投标人应当对所投产品的免费保修期限以及免费保修范围进行说明。8、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对所有条款应做出逐条响应,并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家的完整原始参数。9、中标单位供货时必须提供有详细文字说明的技术资料。10、在货物寿命期内,中标单位应备有一定的易损件供应,采购人要求订购备件和/或修理服务,中标单位应能及时优惠提供。三、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技术文件的提交1.1提供机组性能检测报告。1.2设备详细说明书、产品样本、技术数据单。1.3设计(或制造)示意图纸(图纸中应标明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零件材料的技术参数指标及产地、单重及设备总重等)。1.4电机及电气控制的图纸资料。1.5备品备件清单。1.6 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两套安装、维修所需的通用工具及清单。1.7 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零部件及配套件价格清单及其设备制造商名称,并注明其品种、数量和清单。1.8中标单位提供单台每年维保方案及费用供采购人参考。2.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长沙海关浏阳办事机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中相关条款,投标人须对合同条款无条件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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