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白河县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2日09:49
评审专家名单熊英辉,张雅莉,陈珉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项目联系电话155*****688
采购单位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71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688
附件:
附件1********5E70D20F4045A86D1018C3" target="_blank">二次报价.jpg
附件2********D3C5EADDE51BF28AC8429" target="_blank">2.2021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SXLW-AK-CG-202124

二、项目名称: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白河县正泰汽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四组

成交 金额 : 133,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二次报价.jpg

五、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项目 陈珉、张雅莉 熊英辉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16号

联系电话:181*****71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话:155*****68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联系方式:155*****688

十、附件:

2.2021执法暂扣车辆停车租赁费-采购文件.doc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2日

标签: 暂扣车辆 交通警察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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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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