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金嘉采[2021]017号-1号
二、项目名称: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钻探施工阶段+资源评价阶段:*******(元),钻探加深(大于2200米):2290(元) |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浙江省地质调查院(联合体)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4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 | 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总工期25个月,其中地热钻探施工阶段7个月,资源评价阶段18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峰,沈仕权,钱一强,施晓岚,祝宇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52477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4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虹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颖众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宋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真:/
联系人 :张科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11月02日
附件信息:
********513/202110/1e198246-6a0b-4d83-bfa1-f3b2dfeccacf">10.11南北湖地热探采(一期)工程(重新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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