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环保天然抑尘剂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CSCG-HNWJ-DY
*******委托代理编号:HNWJ-
********06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一月 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 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4.授权委托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6.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10.响应文件的组成11.报价12.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保证金15.响应文件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五、谈判和评审20.评审小组21.谈判程序22.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3.响应文件的澄清24.谈判25.推荐成交供应商26.谈判终止27.保密要求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28.成交信息的公布29.询问及质疑30.成交通知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法律责任32.法律责任八、其他规定33.招标代理服务费34.其他规定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2.合同的适用范国3.合同标的及金额4.合同价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物的验收7.货物包装要求8.运输和保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10.权利瑕疵担保11.知识产权保护12.保密义务13.价款支付14.伴随服务15.违约责任16.合同的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20.不可抗力21.解决争议的方法22.适用法律23.通知24.合同未尽事项25.合同份数及生效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2.合同标的及金额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组成合同的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二、报价一览表(格式)三、分项价格表(格式)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七、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八、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九、保证金十、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二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前附表第六章:采购邀请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使用说明一、《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格式文件,对任何货物类采购通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使用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第二部分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按其对应正文章节及编制要求自行编写,但应注意内容的一致性。二、《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分别对应于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正文,是对相对应章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第五章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五章“编列内容规定”栏填不下时可另附页。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特点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第五章,并分别与对应正文相衔接。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关于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的编列内容,属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谈判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三、《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第七章编制提纲编制。属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谈判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和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己有规定的,第七章可不再规定;上述章节未规定或规定不完整的,第七章可补充完善并以第七章为准。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第一章 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简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2.3 “供应商”系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4.授权委托4.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5.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第五章:谈判邀请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6. 偏离(实质性要求)6.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7.单一来源文件的提供期限7.1单一来源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单一来源询价文件提供期限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7.2供应商应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单一来源文件。8.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文件的组成部分。8.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9.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6)技术响应与偏离表;(7)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9)保证金(10)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1.报价11.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2)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1.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12.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3.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14.保证金14.1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15.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4.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3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4.4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15. 响应文件有效期15.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16.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6.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6.4 在谈判过程中,应评审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单独装订,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7.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17.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1 供应商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2 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9.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址。19.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谈判和评审20.评审小组20.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21.谈判程序21.1谈判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22.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2.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4)不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6.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3.3供应商应按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谈判24.1在谈判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2价格谈判采用协商制,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产品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一个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或产品在近一年内其他项目销售合同影印件,作为双方协商价格的参考依据。24.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评审小组将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评审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评审小组不接受的,评审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24.4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推荐成交供应商25.1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26.谈判终止26.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 评审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27.保密要求27.1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28.成交信息的公布28.1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29.询问及质疑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29.2供应商若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9.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29.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29.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29.7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0.成交通知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0.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9.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1.签订合同31.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1.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七、责任承担 3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六十条、六十二条、七十一条、七十五条、七十七条、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无诚信企业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长沙市政府采购活动。八、其他规定33. 招标代理服务费33.1成交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4. 其他规定34.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与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13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 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25.1合同份数及生效25.1 合同份数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25.2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供应商(全称):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2)标的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及付款方式: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响应文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一、谈判响应声明二、报价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七、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八、保证金九、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 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谈判响应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报价一览表(2)分项价格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求响应与偏离表(5)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8)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保证金(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六、我方保证在获成交资格后,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将被没收。八、我方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五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被拒绝。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后同)。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1234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报价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价格折扣(如有的话)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2.2项的要求报价。(3)总报价应与“三、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相同。(4)如有优惠折扣申明,请在此表中列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分项价格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号:货币单位: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台/套)投标价单价(元)总价(元)12…安装调试费运输和保险费税金其他小写大写:说明:(1)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1条的要求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格式)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备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五、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 年月 日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响应规格响应与偏离说明备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七、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对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建设方案:1、方案设计及功能说明,可以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设计。2、施工图纸说明,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3、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八、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一)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八、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机构代理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八、附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八、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供应商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2) 成立和注册日期:(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1)(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可另附页)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提供的投标货物(可另附页):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合同签字日期12…合计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八、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供应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格式)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供应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注:1、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提供社保登记复影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八、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 八、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格式)备注:提供第五章“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单一来源须知”第3.1项规定的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八、附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格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单一来源”须知第3.1项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业绩要求;(2)信誉要求;(3)认证体系;(4)其他要求。 八、附件7 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格式)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 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保证金(格式)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十、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单一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附1制造商投标产品成本测算表金额单位:元序号供应商生产产品1一、产品生产成本21、直接材料32、辅助材料43、燃料(动能)54、工人工资65、工资附加76、制造费用8合计9二、管理费用101工资、福利费用112、保险费用123、办公费用134、其他应交税费14合计15三、财务费用16四、销售费用17五、运输费用18六、销售税金19产品生产成本合计说明: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请填此表。2、表中第19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 14至18项。3、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附2代理商投标产品成本测算表金额单位:元序号供应商生产产品1一、进货成本21、商品进价32、运输费用43、税金54、保险65、仓储费用76、维保费用8合计9二、管理费用101工资、福利费用112、保险费用123、办公费用134、其他应交税费14合计15三、财务费用16四、销售费用17五、运输费用18六、销售税金19产品生产成本合计说明: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请填此表。2、表中第19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 14至18项。3、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4、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代理商提供进货凭据。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第五章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第1.1项采购项目环保天然抑尘剂采购第一章第2.1项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812室电话:
****-********联系人:罗 斌第一章第2.2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房电话:
****-********、89968312联系人:杨莹、齐蕾第一章第3.1项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特定资格条件: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章第7.1项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0 日(星期 一 ) 14时 30分(北京时间)第一章第7.1项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2014 年 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2 月 9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第一章第7.2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4.1项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600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账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 3、缴纳时间:2014年2月9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第一章第15.1项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日历日)第一章第16.1项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2 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17.2项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环保天然抑尘剂采购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HNWJ-DY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WJ-
********065包或品目名: 在 2014年 2 月 10日 14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一章第19.1项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一章第28.1项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第一章第30.3项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八、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3.1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页4)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一章第34.1项其他规定1、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2、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二章第1.1项合同当事人甲方名称: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812室乙方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第二章第1.2(2)目项目现场长沙市第二章第5.1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日历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直至验收合格第二章第9.2(1)目质量保证期1年第二章第9.2(3)目响应时间7×24小时第二章第13.5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第二章第14.2(6)目伴随服务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二章第21.2项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二章第24.1项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第二章第25.1项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
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
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
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
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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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附页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备注100以下1.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2.5=32.4(万元)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 第六章 采购邀请 常州和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环保天然抑尘剂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环保天然抑尘剂采购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WJ-DY
*******委托代理编号:HNWJ-
********0653、项目预算: 6万元4、供应商资质: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5.1请你单位从即日起至 2014 年 2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房,持采购邀请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200 元/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后不退。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0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6.2 响应文件送至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房开标室。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 600元。 7.2缴纳方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账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7.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确认8.1你单位收到采购邀请后,请于 2014年 2 月 8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9、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 系 人: 罗 斌 电话: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812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杨莹、齐蕾电话:
****-******** 、89968312 传真:0731-89968305 地址: 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房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湘雅支行 银行帐号:602859097994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 :环保天然抑尘剂采购二、用途的简要说明:近来,许多城市雾霾发生频率之高、波及面之广、污染程度之严重前所未有,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较大。城市形成重污染天气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受到城市扬尘的影响。目前,针对日益严重的扬尘污染,国内外学术界均形成一致共识,粉尘一旦扩散进入大气中就很难再进行有效处理。然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粉尘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有效抑止扬尘,防止粉尘的扩散。常州和方环保天然抑尘剂是由天然秸秆纤维在分子设计的基础上经过改性制备而成的。同时经过改性的天然纤维分子上具有大量的羟基基团和羧基基团对水分子具有强烈的吸引作用,所以保水性能好。另外改性后的秸秆纤维具有极大的比表面积和表面负电荷,对微小颗粒的吸附力强,能够捕捉空气中的PM20以下的颗粒物质。由于改性后的纤维保持有较长的长度,经过溶解喷洒在地面上,纤维会形成无规律的相互交叉和缠绕形成网状结构,干燥后,成为一个整体覆盖在灰尘表面,将灰尘颗粒包裹起来,既使每秒十米的风速也无法将其吹散,从而保证了道路附近空气的清洁。在相对隔绝的环境中,抑尘率可达98%以上。目前,常州和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环保天然抑尘剂是有效抑尘城市扬尘的行之有效的产品,已申请发明专利。三、 项目规格要求及参数1、 技术规格液体样外观:无色或微黄色粘稠液体,显微镜下为纤维状物体。无味或无明显刺激气味。溶于水后为微乳白色液体:熔点18.17℃,沸点290℃(分解),闪点(开杯)177℃,密度1.261g/cm3,折射率nD(20℃)1.474,粘度(20℃)1499mPa?s。与水和乙醇混溶,水溶液为中性。溶于11倍的乙酸乙酯,约500倍的乙醚。不溶于苯、氯仿、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石油醚、油类。2、 要求天然抑尘剂应符合下列要求:指标名称FH6特高型H6型2%水溶液粘度,Pa?s≥1.01×10-3≥1.05×10-3钠含量(Na),%6.5~8.56.5~8.5pH值6.0~8.56.0~8.5干燥减量,%≤10.010.0氯化物(以Cl-计),%≤1.01.0重金属(以Pb计),%≤0.0020.002铁(Fe),%≤0.030.03砷(As),%≤0.00020.0002注:FH6特高为特高粘度;H6为高粘度;FM6为中粘度。3、 参数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密度g/cm3(20℃)1.10-1.25GB/T13354粘度mPa.s(20℃)≥1499mPa?s。GB/T10247PH值6-8GB/T10247固形物%≥0.1GB/T2793腐蚀性 钢才平均腐蚀速率m/a≤6×10-5JB/T7901铝合金均匀腐蚀速率m/a≤3.5×10-5JB/T7901TCS不锈钢平均腐蚀率m/a≤1.0×10-7JB/T7901车辆橡胶管均匀腐蚀mg/(cm2.h)≤1.0×10-7GB/T21604车辆醇酸油漆翩均匀腐蚀mg/(cm2.h)≤1.0×10-7GB/T201皮肤刺激度2.0GB/T21604闪点℃150GB/T261毒理指标mg/L总贡≤0.045GB/T7468总鎘≤0.1GB/T7475总铅≤1.0GB/T7475总铬≤1.5GB/T7466总砷≤0.5GB/T7485甲醛≤5GB/T13197急性经口毒性试验mL/kgBW≥60.0GB15193.3四售后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 成交人负责产品的运输,保管和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2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3.测试验收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4.质量保证4.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4.2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 1 年。 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5.售后服务5.1 响应时间:7×24小时5.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 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日历日)。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3.项目清单中产品,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4.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