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福鼎生产基地供水工程(近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说明(二)

关于对“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福鼎生产基地供水工程(近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说明(二)

关于对“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福鼎生产基地供水工程(近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的说明(二)

各投标人:

现对“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福鼎生产基地供水工程(近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2“材料价差调整”条款,本工程主要材料更改为:钢材、水泥、管材、商品混凝土。删除“不含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的管材”。其它内容不变。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福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施工总承包 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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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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