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3日11:32 |
评审专家名单 | 赵威、于永飞、杨建新、杨晓娇、周旭 | ||
总中标金额 | ¥0.00039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玉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544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曲鹏博 130*****6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超、代春雨、苏春颖、宋长鑫、周玉鹏、呼雪、马帅131*****544 |
一、项目编号:2021-JKEHKZ-F1007YCZB2021-BD72-03(招标文件编号:YCZB2021-BD72-03)
二、项目名称: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 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 | 委托管理食堂,提供饮食社会化保障及重大活动餐饮保障等服务 | (一)负责为采购方提供保障人员、食品验收、食品加工制作、饮食及环境卫生、食堂区域内的人员安全管理等。其中保障人员按照1:30的比例配备。 (二)加工制作主副食品的色、香、味、形和饮食卫生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等所有相关规定和采购方要求。 (三)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军队饮食卫生管理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确保官兵饮食安全。 (四)承包方聘用的保障人员,经采购方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费由承包方承担。若当地发生疫情时随时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 (五)承包方需配备专业的质检人员和检验设备并进行食品检验,自觉接受采购方卫生监管部门的指导。餐厨具应做到餐餐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每餐食品必须留验,每份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时间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验登记。 (六)承包方应严格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检测,如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等原材料制作食品导致中毒、患病等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必须按照采购方就餐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误餐。因停电、停水、燃气(燃油)供应中断等情况引发的误餐 或断供除外。 (八)教育全体人员严格遵守部队的保密制度,不打听、不泄漏采购方营区和人员编制等情况,不随意拍照、录制视频个人留存或上传网络,对造成失泄密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承包方所聘人员及营房、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负全责。如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伤害、伤亡(如触电、溺水、火灾、烧伤、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炊事机械事故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保持食堂的卫生清洁和优质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迎接各项检查工作。 (十一)按照采购方要求的伙食标准制定食谱,由采购方审定后执行,严格按食谱制作主副食品,保质保量供应。 (十二)就餐人员对饭菜口味、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 (十三)应教育所属人员爱护采购方投资的设施设备和营产营具。承包方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对采购方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在接管后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炊事机械等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十四)承包方需统一配发所有员工工作服、头套、帽子、手套和水靴等物品,确保食堂员工穿着得体,整齐划一。 (十五)承包方需定期检查员工个人卫生,保证员工持健康证上岗,并报采购方备案。采购方有权对承包方员工身体患病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采购方发现承包方员工患有传染病而承包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雇佣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对患传染病员工予以辞退,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员工患传染病而对采购方人员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承包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外出或更换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并经采购方同意。 (十七)承包方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八)无条件完成采购方指定的特殊任务的伴随保障。 (十九)等级厨师占厨师总数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十)为满足食堂保障需要,需承包供应商自带部分炊具设备。 (二十一)如因采购方原因,导致承包方需要增加人工成本或其他成本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支付额外劳务费用。 (二十二)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承诺事项。 ★三、商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一)负责为采购方提供保障人员、食品验收、食品加工制作、饮食及环境卫生、食堂区域内的人员安全管理等。其中保障人员按照1:30的比例配备。 (二)加工制作主副食品的色、香、味、形和饮食卫生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等所有相关规定和采购方要求。 (三)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军队饮食卫生管理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确保官兵饮食安全。 (四)承包方聘用的保障人员,经采购方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费由承包方承担。若当地发生疫情时随时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 (五)承包方需配备专业的质检人员和检验设备并进行食品检验,自觉接受采购方卫生监管部门的指导。餐厨具应做到餐餐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每餐食品必须留验,每份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时间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验登记。 (六)承包方应严格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检测,如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等原材料制作食品导致中毒、患病等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必须按照采购方就餐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误餐。因停电、停水、燃气(燃油)供应中断等情况引发的误餐 或断供除外。 (八)教育全体人员严格遵守部队的保密制度,不打听、不泄漏采购方营区和人员编制等情况,不随意拍照、录制视频个人留存或上传网络,对造成失泄密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承包方所聘人员及营房、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负全责。如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伤害、伤亡(如触电、溺水、火灾、烧伤、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炊事机械事故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保持食堂的卫生清洁和优质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迎接各项检查工作。 (十一)按照采购方要求的伙食标准制定食谱,由采购方审定后执行,严格按食谱制作主副食品,保质保量供应。 (十二)就餐人员对饭菜口味、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 (十三)应教育所属人员爱护采购方投资的设施设备和营产营具。承包方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对采购方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在接管后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炊事机械等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十四)承包方需统一配发所有员工工作服、头套、帽子、手套和水靴等物品,确保食堂员工穿着得体,整齐划一。 (十五)承包方需定期检查员工个人卫生,保证员工持健康证上岗,并报采购方备案。采购方有权对承包方员工身体患病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采购方发现承包方员工患有传染病而承包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雇佣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对患传染病员工予以辞退,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员工患传染病而对采购方人员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承包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外出或更换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并经采购方同意。 (十七)承包方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八)无条件完成采购方指定的特殊任务的伴随保障。 (十九)等级厨师占厨师总数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十)为满足食堂保障需要,需承包供应商自带部分炊具设备。 (二十一)如因采购方原因,导致承包方需要增加人工成本或其他成本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支付额外劳务费用。 (二十二)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承诺事项。 ★三、商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威、于永飞、杨建新、杨晓娇、周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固定收费 75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2021-JKEHKZ-F1007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某部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春雨155*****83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本项目得出以下结论:
中标候选人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金额 | 排序情况 |
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97元/人/天 | 1 |
辽宁弘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92元/人/天 | 2 |
呼伦贝尔聚贯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99元/人/天 | 3 |
五、公示期: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曲鹏博 13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系方式:王超、代春雨、苏春颖、宋长鑫、周玉鹏、呼雪、马帅131*****5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鹏
电 话: 13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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