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交投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南阳市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整改结果的公示

南阳交投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南阳市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整改结果的公示

南阳市审计局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6月18日对我公司负责建设的南阳市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跟踪审计报告(宛审投报〔2021〕10号)及审计决定书(宛审投决〔2021〕4号)。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概预算编制和建设财务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意见及评价客观公正,对国有企业投资工程项目高度负责。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

审计报告主要反映了项目存在5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截至2021年10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逃避缴纳税金23351.89元

南阳市车站路下穿新华西路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应按6%缴纳增值税,实际按1%缴纳增值税。

整改情况: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南阳市车站路下穿新华西路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该公司位于郑州市,为一般纳税人,应开具6%税率的发票缴纳税款。根据合同及业务委托书约定,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为本项目实施承办机构,南阳分公司为独立核算法人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1%和3%税率的发票缴纳税款。在实际支付第一次服务费时,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按照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率1%缴纳税款。在发现该问题后,经征求税务局意见,确保合法合规不虚开发票且不流失税源的前提下,要求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重新开具3%税率的发票,缴纳税款14563.1元。

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督促各参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合同履行不到位

1.河南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落实设计合同责任。人防工程初步设计中的设计概算并未由河南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出具,而是由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出具。

2.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配备的项目组人员与现场实际进场人员不符。

3.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基坑监测项目中标人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基坑监测过程中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实际工作人员数由投标文件中承诺的13人减少为6人。

整改情况:1.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由于南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没有造价资质,无法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此时,河南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中标为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由项目原建设单位南阳市人民放空办公室委托由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助完成概算编制,并无需向鑫诚公司增加概算编制费用。

2.河南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投标书中承诺配备人员进场。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已向我公司书面报告,经监理单位及我公司同意后更换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基坑监测过程中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实际工作人员数由投标文件中承诺的13人减少为6人。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实施观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监测人在进场前提交实施观测工作的人员名单,经确认后进场开展工作。履约过程中因工作需要更换观测人员,在支付服务费过程中暂扣保证金14万元,经我公司及监理考核通过后,支付服务费时暂扣的保证金。

在今后项目管理过程中我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施工手续不健全

截至2021年5月底,市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在监理单位未到位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开工令为补办。

整改情况:1.质量监督手续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已向主管部门住建局提供有关质量监督资料手续。

2.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已向主管部门住建局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3.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9月补办,车站路下穿新华西路工程于2021年10月补办。

4.已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南阳市城建建设监理所作为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监理单位,并完善了相关合同手续。

下一步我公司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建设前期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申请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手续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同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选择项目监理单位,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进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单位变更、投资方式变更、工程量变化及地方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投资额增加,市住建局和市人防办牵头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重报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议题。南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5号文同意重报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公司通过与市发改委对接重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由于本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根据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文第四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调整中第3条“初步设计批复后至项目完工前,项目内容较批复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项目单位应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重大设计变更,不再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原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市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概算调整文件,以宛发改设计〔2021〕106号、〔2021〕107号文件批复了火车站广场地下空间利用和车站路下穿新华路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在今后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执行,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整改,确保工程项目能够依法合规有序推进。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关于“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资金缺乏来源渠道。

整改情况:已向市政府主管部门及主要领导反映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对接市财政局积极上报专项债、一般债及对接银行融资,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2.概算调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明电〔2020〕4号,在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达到原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百分之七十及以上时直接申请概算调整,不再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有序规范推进。

整改结果:已整改

3.施工图预算编制不规范,多计工程造价********元。

整改情况:施工图预算为签约合同价,前期因造价咨询单位取费、套用定额子目与施工图实际有差别。原施工图预算多计部分,在实际计量时不予计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4.施工图预算编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造价咨询单位取费、套用定额子目原施工图预算编制不规范的地方,在实际计量时不予计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5.概算调整多列贷款利息5930.28万元。

整改情况:我公司在上报初步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申请时明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市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明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南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5号),下一步我公司将会按照建设资金实际筹措来源,据实依规列支银行贷款利息。

整改结果:已整改

6.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体制不规范、项目运作不顺畅。

整改情况:我公司在今后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政策等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投资项目依法合规推进。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1.关于“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尽快支付项目参建单位工程欠款。南阳交投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要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带动效应,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项,努力打造南阳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我公司已向市政府主管部门及主要领导汇报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对接市财政局积极上报专项债及一般债,对接银行融资,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支付施工单位上报的计量。

2.关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投资控制意识,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从源头控制住项目总投资。建设单位要真正抓住建设项目投资概(估)算这条控制线,确保项目各阶段的投资都不超过项目批准的概(估)算,保证建设项目按投资按工期圆满建成,尽早发挥投资效益”的建议。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南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明电〔2020〕4号、豫发改投资〔2020〕54号《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做好工程投资控制并确保项目按投资按工期如期完成,同时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工程进度格。

3.关于“规范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的建议。我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4.关于“规范合同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需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承诺,若存在合同内容违背招投标文件的情况,应依法予以纠正”的建议。我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自身采购情况及项目相对应的招投标文件要求规范合同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好建设单位管理监督职责。

5.关于“督促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履职尽责,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认真复核,依法据实与施工单位计量支付所完成的工程款,并进一步完善整理好工程结算资料,为项目完工后的竣工决算做好准备工作”的建议。我公司督促造价咨询单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专业素能对项目结算、签证及变更认真复核。依法据实审核并进一步完善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确保项目完工后顺利完成竣工结算。

6.关于“切实履行好建设单位管理监督职责,强化建设项目后续管理。建设项目临近竣工,南阳交投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要精心组织管理,保证项目如期竣工,并积极收集工程建设资料,完善缺项手续,尽快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议。我公司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工程投资控制,积极收集工程建设资料,在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尽快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并上报。

特此公告

南阳交投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跟踪 整改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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