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项目中标公告(2021年第198号)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项目中标公告(2021年第198号)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项目中标公告(2021年第198号)
项目编号: XZCG-2021-44作者: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 2021-11-03 12:53:45

一、项目编号:XZCG-2021-44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关山大道光谷软件园A2栋5楼3,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自治区各类支出风险的情况下,统筹考虑物价水平、参保人医疗消费行为、总额增长率等因素,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合理确定统筹区域(分别确定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医保总额预算指标,不再细化明确各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同时,医保基金的区域统筹,通过从给医疗机构下达总额指标转变为下达全面预算标准,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编制效率、能级、点值标准、点值结构等形成机构全面预算,各医疗机构全面预算指标汇总后支持医保统筹区域总额预算。最终,通过严格区域总额预算与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减少医保基金风险,建立良好的医保生态,形成了医保基金、医院发展和社会需求之间的经济平衡。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建立自治区病种目录及其分值标准体系。通过大数据还原疾病严重程度、治疗疑难度和客观资源消耗情况,基于大数据建立资源消耗及结构合理的支付标准,形成评价比较机制和资源配置模式,增进管理的透明度与公平性,使政府、医保、医院各方在标准体系框架下认知统一;同时以有效合作取代相互博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联动,激发医疗服务供给侧治理动能,促使医疗机构以适宜的方法、合理的成本满足社会需求。首先,需要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西医病种目录、分值及其动态调整完善机制,指导经办地区实施支付和监管,并且初步确定护理、精神、康复床日费用标准,形成统一设计,分类、分步、分层的数据利用机制。同时,建立藏医疾病与西医病组的映射关系,探索具有西藏自治区特色的藏医病种及支付方式。遵循藏医疾病诊断和治疗特点,通过试点地区藏医病种大数据分析,明确藏医病种目录及其资源消耗特点。然后,通过疾病临床特点和资源消耗程度,建立藏医疾病与西医病组的映射关系,探索DIP背景下藏医纳入DIP支付的方式。最终,实现提升统筹区域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实现医保DIP结算和支付管理。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对病种分值及其结构、药品分值和耗材分值、预算点值、结算点值、支付标准、结算流程、清算流程、医疗费用异常发生情况、疾病严重程度的费用情况、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费用情况等进行管理,逐步建立以病种为基本单元,以结果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付费体系,加强基于病种的量化评估,形成自治区可量化、可比较、可借鉴的治理机制。对统筹区内医保支付运营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满足社会高质量医疗发展需求。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建立DIP监测与预警管理体系,实现DIP智能监管预警和绩效考核。自治区(包括拉萨市和日喀则市)通过DIP支付与管理信息系统,对监管主体、监管规则、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监管指标框架(包括且不限于行为异常指标、单价异常指标和数据异常指标)等进行管理,智能监控和预警统筹区异常费用数据;同时,实现监管功能向统筹区延伸,形成自治区统管、统筹区的监管应用端,统筹区利用自治区级监管预警平台的支持,形成以智能监管为导向的工作机制,以及异常行为的发现机制和预警机制,提高监管的威慑力,促使医疗机构行为正向转变,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及可持续性。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建设内容提供DIP可分配总额和区域总额预算及管理方案,以实现对统筹试点区内年度医疗费用的精确预算和全面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2.功能要求全面预算管理功能:主要包括业务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医保预算、经济平衡等功能。同时实现全面预算指标、平衡调节功能、过程管理功能,预算要素下达上报等需求,建立医保资金的金区域总额预算体系,最终实现区域总额预算及管理。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建设内容提供我区数据对接与数据治理的具体方案,主要包括基线数据的提取、数据上报、接口改造与系统对接、数据应用、治理等内容,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合理、规范,客观反映医保资金、支付标准、病种费用、病种数量、病案质量、疾患状况等方面的具体实际情况,围绕DIP支付与管理的数据需求,为DIP支付与管理提供大数据统计分析基础,提高工作精准性,减少实施风险。2. 功能要求实现DIP支付与管理系统与国家、自治区、试点区及医疗机构数据的相互传输、管理、预警、处理等功能,建立基础数据质控模型,为DIP支付提供科学决策。 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建设内容提供基于统筹区域(自治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病种目录建立与管理方案,主要包括DIP主目录、辅助目录标准的确定和建立;核心病种、综合病种的区分确定;入组率、变异系数的确定考虑、藏医病种纳入DIP付费的思路、病种分值测算及校正机制等内容。最终实现病种入组指标明确清晰、病种入组率精准、病种入组率调整频率低、辅助目录各项调整系数指标明确,便于实际操作的病种目录库与管理体系。2. 功能要求建立病种目录制定与维护、病种分值计算与管理、病种目录分组与管理、分值计算与校正模型、目录动态调整功能等功能。实现在国家DIP分组目录基础上,进行试点区域本地化适配调整,详细的展示病案的基础信息、结算信息和 DIP 病种信息,对医疗机构入组统计、病种指标统计等进行对比分析提供病种目录制定、管理、维护、预警、调整等各方面建议。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建设内容提供DIP支付标准方案,具体包括DIP支付标准规则、分值点值确定方法、超低超高费用标准的确定和处理、特殊病例的确定和处理、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的确定和标准、基层病种的选择确定;综合考虑医院等级、CMI、重点专科、老年儿童、频繁转院、基层病种、监管违规等系数校正、调整方法和标准;辅助目录中二次入院、低标入院、超长住院以及死亡风险的标准确定,最终实现各种入组病种的支付标准和系统完整的分值计算办法,建立病种分值动态校正机制及分值单价调节机制,确保支付标准的科学、精准管理。提供DIP结算与清算方案,主要包括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点值分值、预拨金额、预拨方式、拨付流程、年预清算、年终清算等内容。最终实现DIP医保预算清算科学、合理、便捷,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又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 功能要求建立病种点值计算及校正功能、医保支付与结算功能、线上参与交互功能等,实现病种点值计算、校正、管理、查询、分析;实现与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结算、清算功能,实现通过支付与管理平台参与分值确定、病例评估、争议处理等功能。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 建设内容提供DIP智能监管与预警方案,具体包括对病案质量、编码套高指数、低标入院、二次入院、超长入院、死亡风险”等指标提出具体监测预警标准。针对病种分值付费医疗服务的特点,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建立DIP监管预警指标体系,通过智能监管预警、监管预警指标评估和监控预警管理等方式最终实现DIP付费的全过程有效监管。2. 功能要求建立区域、医疗机构和病种层次不同监管指标的智能监管和预警分析,建立异常指标监测预警标准和响应系统,对按病种分值情况统计分析及可视化展示,分析统筹区域和医疗机构的按病种分值情况,提供可视化的统计分析结果并运用支持监管和决策。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 建设内容提供DIP监测与绩效考核指标方案。主要包括日常对医疗机构DIP住院病案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与费用结算支付挂钩,主要考核指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基础管理情况、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等。实现通过考核结果用于年终基金支付的调整,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考核。2. 功能要求总体指标概览功能:区域重要指标整体监测考核指标概览,医疗机构重要指标监测,住院与门诊服务重要指标监测,异常指标监测预警。建立区域和医疗机构常规监测指标分析,周期性监测指标分析,考核指标监测分析,支付相关指标监测分析,以及指标的数据分析和可视化。主要实现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一下指标医疗机构年住院总费用年增长率、医疗机构年出院总人次增长率、人次人口比及其增长率、医疗机构疾病和手术编码准确率等。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1. 建设内容建立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字典,日志管理,系统参数,工作简报等,实现对DIP信息系统管理的运用操作和权限管理。2. 功能要求用户管理。对系统登录的人员用户名、密码、单位部门等进行管理。权限管理。可设置各个角色、单位部门的访问权限。各个权限的人员仅能访问到指定范围内的数据。日志管理。记录着用户操作和系统自动执行的各种操作,包括操作用户、日期、操作类型等详细的信息,对日志可进行多种方式的检索和查询。数据字典。对数据字典进行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简报。自动生成工作简报,内容包括统一样式的文字表述、图表展示、分析统计等,同时预留可编写的段落。接口管理。搭建和维护医保核心系统和DIP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通路。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50,000.00
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区本级和拉萨市、日喀则市两个国家试点城市针对医保机构、医疗机构或DIP项目实施相关机构开展各类践行培训服务,主要包括: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入组规则、标准建立、分值测算、全面预算、监督管理等技术规范内容;病案规范书写、病案质量管理、病种目录及病种分值、数据交互方式等医疗机构操作环节;实施路径与方法、管理机制、系统部署、运行维护、试点经验等实施落地经办内容。培训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建成后,结合大数据进行模拟运行分析,并提请国家DIP付费改革专家组队系统建设过程和成果进行指导、评估和考核,推进系统建设有序实施,确保系统质量。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整个项目周期不超过60天。从2021年开始建设运行到2022年底正式完成一个年度的实际付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海聪、文开君、米玛卓嘎、张伟(采购人代表)、罗风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DIP建设):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佳兴

电话:****-*******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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