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闫庄镇政府2021年嵩县闫庄镇贺营村烟叶育苗工场项目-成交公告

嵩县闫庄镇政府2021年嵩县闫庄镇贺营村烟叶育苗工场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2021】658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嵩县闫庄镇贺营村烟叶育苗工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12021年嵩县闫庄镇贺营村烟叶育苗工场项目河南康之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爱乡路新鑫花园10号楼2单元301室2,945,000.00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2021年嵩县闫庄镇贺营村烟叶育苗工场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30日历天魏鹏141*****02105206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建红,陈卫理,杜建政(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2,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马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闫庄镇政府
地址:嵩县闫庄镇
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方式:18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德正家园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8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85*****7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育苗 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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