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气象局浏阳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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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0109-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气象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长昊气象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浏阳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在浏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1390000
 合计金额小写: 39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1-11 ——2022-11-1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钥匙工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195000,所占总合同金额50%,说明:合同正式签订3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合同款;

第2次分期支付117000,所占总合同金额30%,说明:合同执行期中(第6个月)支付30%合同款;

第3次分期支付78000,所占总合同金额20%,说明:合同期满前1个月支付20%合同余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湖南长昊气象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180*****04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项目中违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乙方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和质量教育培训,购置相应的设备仪器,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内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未按采购需求完成服务内容,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思邈路63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望新路287号
法定代理人:李春梅法定代理人:李中流
委托代理人:罗欣威委托代理人:李中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采购需求-浏阳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项目.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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