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13921号-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13921号-001
一、项目编号: [2021]13921号-001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285 | 台 | 最终报价:*******(元) |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0号 | ****************9B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 | / | 285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刚,朱惠民,张义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优尚资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575号
联系方式:135*****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乐
电 话:135*****392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包文泉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148/202111/965f9dae-fffb-488e-b39e-a1cc804a5f6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电视机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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