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戏曲伴奏乐队及交响乐团实训室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戏曲伴奏乐队及交响乐团实训室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1-361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戏曲伴奏乐队及交响乐团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洛直政采招标(2021)0947号乐器采购一批,详见招标文件。洛阳市声光乐器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459号数码大厦二期01-301号868,62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跃(主任)、李增渠、符新慧、孙海虹、高新建(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洛财购(2019)3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9*****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1楼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 ********953e04a5c8dc1bc7.pdf"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正文.pdf
  • ********ec4a06c.pdf" target="_blank">报价明细表.pdf

标签: 职业技术 实训室 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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