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示]“油里乾坤”乡村振兴赋能-乾坤袋、梵净瓶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合同公示]“油里乾坤”乡村振兴赋能-乾坤袋、梵净瓶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油里乾坤”乡村振兴赋能-乾坤袋、梵净瓶
产品研发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贵州山茶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育仁路1号
联系人:杨洋
联系方式:185*****699
受托方(乙方):北京清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学研大厦B座八层807
联系人:孙娜
联系方式:189*****889
鉴于:
清华校友三创大赛,是由清华校友总会主办的全方位、多层次、无间歇地支持校友和学生“创意创新创业”的大型系列活动,为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校友们、师生们,提供展示、交流、融资和成长的舞台;为能够服务国家地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建立落地的通道;为愿意帮助、辅导、支持和投资创新创业项目的创新服务机构,提供参与和对接的平台;为清华校友创新创业提供更大的势能和动能,打造清华三创生态圈,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油里乾坤”乡村振兴赋能-乾坤袋、梵净瓶项目】(以下简称“油里乾坤项目”)进行产品外观设计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本着“合作共赢、务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合作协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1.1.1配合甲方围绕油里乾坤项目对油茶的全产业链进行调研和需求分析,找出其在食用及文化层面的突出价值;
1.1.2根据油里乾坤项目的实际对产品包装及瓶身的设计进行研发等。
1.2技术服务的内容:组织产品包装及瓶身设计、市场推广;
1.3技术服务的方式:组织产品包装及瓶身设计。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场地及乙方办公所在地;
2.2技术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
2.3乙方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组织2-3所(北京理工大学、湖南大学、四川美院等)设计院校完成前期的调研和设计方案(或称“作品”)的预设计工作。作品版面大小为 A2(594mm×420mm)图幅,横构图,jpg 格式,精度 300dpi; 每个方案不超过三个版面(每个版面文件大小10M以内),版面内容包含主题、效果图(照片)、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设计说明等。
2.4组织铜仁市人民政府,当地茶油产业企业代表及相关各大知名设计院校专业评审和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2.5 设计深化阶段方案需提供产品实物和展示产品使用场景与特性的影像视频资料(视频文件格式为 avi 或mpg 格式),另提供效果图或照片 3-5 张(A4 大小,能表现整体和细部特点,文件大小10M以内)),设计说明。
2.6产品包装瓶打样及最终验收阶段,产品拟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后对外发布。
2.7 尽管有上述约定,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服务工作延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工作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因此增加的服务费用应由双方另行协定。
第三条甲方组建工作小组,指定相关联系人配合协调乙方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双方及时有效进行工作沟通
3.1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应提供油里乾坤项目需求调研及分析的所有相关信息及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油里乾坤项目生产流程、产品参数、市场数据、瓶身设计需求、工作场地(如需);
3.2甲方应配合乙方协调组织油里乾坤项目相关产业上下游资源对接;
3.3甲方负责完成油里乾坤项目最终2-3个深化方案的产品打样。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4.1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小写¥*******.00元(含税),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捌仟零柒拾壹元整。该费用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发生的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组织执行费、作品设计费等,不包含打样费。
4.2合同总费用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4.2.1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给乙方,即人民币小写¥531228.4元,大写伍拾叁万壹仟贰佰贰拾捌元肆角整;
4.2.2在完成第一次初评,选出2-3个待深化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给乙方,即人民币小写¥398421.3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肆佰贰拾壹元叁角整;
4.2.3在产品发布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给乙方,即人民币小写¥398421.3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肆佰贰拾壹元叁角整。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延迟发布的,乙方仍有权按照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原产品发布时间收取前述合同费用。
4.3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乙方信息如下:
纳税人识别号:********MA002R2Y2Y
公司名称:北京清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综合楼B座807B室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知支行
第五条 双方确认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确认
5.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组织产品包装瓶设计研发
5.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确认标准:甲方收到2.5、2.6条相关设计文件及文档;自乙方或乙方指定合作方按照双方另行协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前述文件及文档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予以回复的,视为甲方已确认收到该等文件及文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对本合同相关事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变更事项;
6.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半个月内向对方提供证明,由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需继续履行则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延期履行本合同,如不继续履行则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仍有权收取其实际已完成工作部分的服务费用;
6.3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条件,相关方可依法主张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双方均有履行保密的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特别包含本合同中有关费用信息及争议解决过程与结果等敏感信息及各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产品、策略、计划及合作方等信息及资料),但不含因履行本协议而必须披露的上述敏感信息及保密信息以外的信息,以及任一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机关的要求而进行披露的信息;
7.2保密期限自至本终止合同之日起满2年之日止;
7.3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披露的,应视作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由违约方予以补足;
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条款效力。
第八条知识产权
8.1 双方均承诺各自提供的任何或全部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尽管有前述约定,若因实际设计创作者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作品产生任何知识产权侵权争议的,甲方同意由实际创作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或任何其他相关资料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权应属于提供方。
8.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均不得用于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
8.4乙方有权在[乙方网站、市场推广资料和新闻报道]中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和/或商业标识[进行相关商业推广活动]。
8.5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创造的被选出作品的署名权归实际设计创作者所有,除前述署名权之外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和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软件、技术秘密、商业机密及其他均享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的归属甲方;本合同项下的非选出作品,该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归【实际设计创作者】所有。
8.6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条款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赔偿金。
9.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
9.3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直至结清全部费用。逾期达[10]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9.4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在合同、侵权、过失或其他任何情况下,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乙方对甲方的责任不应超过甲方为依照本合同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格总额。
第十条其他
10.1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任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本合同共签署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贵州山茶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 日
受托方(乙方):北京清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