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2020年金马河廖家镇新桃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崇州市2020年金马河廖家镇新桃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崇州市2020年金马河廖家镇新桃村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 |||||||
项目业主 | 崇州市河道管理站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崇州市河道管理站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灏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崇州市分中心 | 开标时间 | ******** - 10:00:00 | |||||
公示期 | 2021年11月05日~2021年11月11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1 | ********.43 | 95.95 | ||||
第二名 | 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02 | 95.25 | ||||
第三名 | 四川云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 | ********.02 | 94.49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延琼 | 注册建造师 | 川********7090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冬梅 | 职称证 | ********545 | 水利水电 | 高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雪 | 注册建造师 | 川********0333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庄邦盛 | 职称证 | 川中 040793 | 水利水电 | 中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柯建维 | 注册建造师 | 川********4298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成斌 | 职称证 | ******** | 水利水电工程 | 中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丹棱发展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 公司 | 四川省眉 山市丹棱 县全域饮 水安全项 目四标段 | ******** | ******** | ******** | 工程量清单 和图纸所示 全部内容 | ******** | 李俊 | |
宜宾市南 溪区农业 局 | 2018 年宜 宾市南溪 区黄沙镇 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 | ******** | ******** | ******** | 在黄沙镇农 田改造 5560 亩(包 括田间格子 改造、土壤改良、灌溉 和排水工 程),田间道 路工程,科 技推广措施等 | ********.45 | 陈宇堂 | |
崇州市河 道管理站 | 崇州市西 河人民堰 倒虹管水 毁修复工 程项目 | 20190920 | 20200703 | 20200703 | 倒虹吸水平 投影长度 233.20m,跨 西河固床坝 长度 202.70 m, 两岸防护长 度 246.9 m。 | 20213712 | 冷观玉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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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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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松潘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 松潘县施家堡 乡 6.25 特大 山洪灾害河堤 建设项目 | 20201112 | 20210521 | 20210521 | 新建堤防长 3312.59 米,新建 防浪墙长 96 米。 | 12492944.70 | 李雪 | |
都江堰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17 年都江 堰市田园综合 体(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 (第二批)施 工 | 20190320 | 20191206 | 20191206 | 整治和新建渠道约 9.5 公里, 整治和改扩建田间道路约 7.8公里等 | 13827183 | 邹娅 | |
都江堰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19 年都江 堰市田园综合 体(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 施工一标段 | 20200620 | 20201111 | 20201111 | 对都江堰市天马镇禹王、向 荣、金马、长虹、童山等 5 个 社区进行整治和新建渠道约 9.25 公里,整治和改扩建田间 道路约 13.5 公里等。 | 16932090 | 李雪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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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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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市新都区 农业农村局 | 四川省成都市 新都区军屯镇 片区 2020 年中 央预算内投资 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施工二 标段 | 20201029 | 20210610 | 20210610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整治田间渠道 8567m,建设田间道 路 6864m,田面平 整 766 亩及相关 配套附属工程。 | 10266410 | 文玲 | |
崇州市河道管 理站 | 崇州市三郎水 厂取水口上移 工程 | 20191220 | 20210129 | 20210129 | 拟将鸡公咀取水口 上移至草庙子,新 建输水管道 5.46KM。 | 10313574 | 何文刚 | |
崇州市农业农 村局 | 成都市崇州市 2020 年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二标段 | 20201119 | 20210827 | 20210827 | 土地平整 224 亩、 灌溉与排水渠道 10.196 千米,田间 道路措施 7.38 千 米以及高效节水灌 溉 100 亩。 | 11442389 | 涂方毅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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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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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216187.00/无 | 14549977.02/无 | 91.81/无 |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153241.00/无 | 14487031.02/无 | 92.94/无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肖文静单位: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李钥玥单位:四川省晨兴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刘华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谭尊友单位: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王强单位:退休 姓名:鲜小辉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刘昌根单位:退休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崇州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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