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成交公告

关于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赢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

二、采购编号:HNYW-2021-035。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工期:60日历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3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21年11月04日,洛阳市老城区古都漫步酒店院内西侧二楼河南赢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王凯、高智立、张治国。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鸿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大杨集镇富民路16号。

八、成交金额:474000.00元(肆拾柒万肆仟园整 )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21年11月05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共计4740元,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鸿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大杨集镇富民路16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帅 176*****890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赢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古都漫步酒店院内西侧二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

电子邮箱:henanyingwei@126.com

十六、附: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某矿山深埋证据开挖项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河南赢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挖 矿山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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