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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横琴杧洲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结构厂房、桥式起重机、箱涵模具、始发调头工装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CR15G-2021-SBJC-022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横琴杧洲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结构厂房、桥式起重机、箱涵模具、始发调头工装竞争性磋商已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10:00在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海北路与胜洲十二路交叉口中铁十五局会议室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磋商及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顺序 | 采购人 |
QZJ | 桥式起重机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1 |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中原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2 | |||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 3 | |||
XHMJ | 箱涵模具 | 沈阳东荣机械有限公司 | 1 | |
惠州市中通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 2 |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 | |||
GGCF | 钢结构厂房 | 福建省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 |
惠州市中通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 2 | |||
惠州市泓顺迪实业有限公司 | 3 | |||
SFDT | 始发调头工装 | 株洲裕华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1 | |
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 | |||
福建省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
备注:如采购人认为需要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的,采购人将在评标结束后组织考察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对不满足采购文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作出废标处理。 |
公示期为3天,自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6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桠楠 电话:********800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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