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第1包(重新发包第1次)评审结果公告项目编号:BB2021WHCGZ0911-重1

五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第1包(重新发包第1次)评审结果公告项目编号:BB2021WHCGZ0911-重1

信息时间:2021-11-05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心委托,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对五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第1包(重新发包第1次)(项目编号:BB2021WHCGZ0911-重1)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1年11月4日9时00分开标,该包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评审,合肥科锐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天庭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安徽锐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包流标。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心

地址:五河县城南新区为民路和龙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8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良厦11层

联系方式:****-*******180*****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波(采购人代表)、李海心(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89*****309(采购人代表)、180*****697(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单位:五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心

2021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器械 评审 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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