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医院更换燃气热水锅炉设备、冷却塔设备工程中标公示
潢川县人民医院更换燃气热水锅炉设备、冷却塔设备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12: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0-2;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更换燃气热水锅炉设备、冷却塔设备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4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三、中标情况
采购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备注 |
2021-10-2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信阳亚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凤凰牡丹园5号楼1302号 | *******.00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展宇(业主评委)、陈传运(组长)、胡素珍、谢春华、李军。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跃进路104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1*****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1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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