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看守所工程勘察招标(三次)中标结果
七星关区看守所工程勘察招标(三次)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工程勘察招标(三次)
建设单位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区分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2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8
报价
下浮率20%
项目负责人
丁晓江
类似业绩
贵阳市金阳窦关公租房建设工程勘察项目等4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3.82
报价
下浮率20%
项目负责人
李卫民
类似业绩
轿子山监狱迁建项目勘察等2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6.83
报价
下浮率20%
项目负责人
曾昭涤
类似业绩
仁怀市国酒新城北区安置房二组团勘察
公示 期
2014年02月21日至2014年02月2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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