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021-11-05 18:20 8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蒙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当涂路166号淝河佳苑4幢604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志来(组长) 杨宝玲 王玉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313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华洋新世界6栋6楼,联系方式:181*****1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235乡道西100米            

联系方式:尹传召178*****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华洋新世界6栋6楼 

联系方式:张雷雷 181*****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雷

电  话:181*****1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公示附件

附件: [EP-YQCG*******A]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 安徽启蒙人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仪器设备 资源教室 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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