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21年廉村镇赫杨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种植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叶县2021年廉村镇赫杨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种植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叶县2021年廉村镇赫杨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种植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6日11:41

叶县2021年廉村镇赫杨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种植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YZC2021-10-22-749

2、采购项目名称:叶县2021年廉村镇赫杨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种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中标单位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包含冷棚、暖棚、配套设备、围栏及排水渠、冷库、辅助用房等工程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70号(灯塔路办事处北楼539室)

*******.00

序号

名称

采购范围

工期

项目

经理

证书

编号

1

叶县2021年廉村镇赫杨村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种植项目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采购人约定的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陈增

********0874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都丽平、冯志勇、李二顺(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30000元,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委

联系人:马超杰

联系电话:150*****393

2、代理机构: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76号院1号楼办公楼3楼东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186*****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186*****669

2021年11月5日



********3/********/7be43338-7c60-41f8-a4f3-8e0b0eac6309.html" target="_blank" title="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息县临河乡临河村渡口标准化客货渡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标签: 日光温室 集体经济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