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平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2021年11月3日公告)
平湖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平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2021年11月3日公告)
平湖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
平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
(2021年11月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平湖市审计局对平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平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11年9月后移交原平湖市物业管理处(以下统称物管中心)负责。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归集维修资金本金107539.68万元、结息6359.52万元、维修资金支出合计2889.99万元;收取的维修资金共涉及287个、485批次的住宅及商业项目、100642户(套)住宅、27555户商业(办公)用房、14672间车库及其他公共设施用房。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主管部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综合管理系统启用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审核等方式逐步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使用程序以保障物业正常使用和维修。但在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增值利息定期分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保值增值管理不到位。物管中心未建立维修资金银行专户保值增值计息规则。2018年至2020年维修资金银行账户活期月均余额分别为4044.83万元、8451.04万元和13156.08万元,大额资金沉淀活期账户未能充分实现保值增值。
(二)未建立增值利息定期分摊机制。截至2020年末,维修资金专户共产生利息11203.47万元,实际分摊到业主分户账6359.52万元,差额4843.95万元未及时分摊到户。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平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及时建立资金增值计息规则、制定定期分摊制度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一是建立并实施维修资金银行专户保值增值计息规则。二是对历年利息差金额4843.95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按相关规则分摊到业主户内。同时建立增值利息定期分摊机制,每年对产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按年固定利率分配,剩余增值部分再进行分配。三是制定平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内部监管制度,将维修资金银行专户保值增值计息规则和增值利息定期分摊机制归入其中并严格按要求实施。
平湖市审计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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