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PPP项目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安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临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PPP项目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安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PPP项目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安防系统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审日期:2021年11月5日
二、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安徽犀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人
名称: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二层
联系人:琚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699号安徽环境科技大厦二层,琚经理,电话:****-********。
四、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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