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公告日期:2014-02-24 14:14:40
项目名称: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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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成交供应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联系人:马军联系人:张涵
联系电话:********转721联系电话:********075
电子邮件:majun@zybh.gov.cn电子邮件:zhanghan@itstec.org.cn
开始日期:2013-11-08 09:58:19送货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
截止日期:2014-02-24 09:58:19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1、须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须具有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
3、须具有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4、须提供近三年3个以上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证明(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5、须按要求提供项目组成员简历、分工和资质证明。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针对本次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我方承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针对本次项目测评系统提供安全等级保护差距分析(预评估)和风险评估服务,项目实施前提供相应的技术测评方案; 2、完成预评估与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后,由我机构出具权威性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差距分析报告》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在项目进行和售后维护期内,由我机构为用户提供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建设咨询服务,针对差距分析和风险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整改设计方案》。 4、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保障本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工作内容,在业务信息安全和系统业务服务连续性等方面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5、本次项目交付具有评估测评资质效力的方案报告,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差距分析实施方案》、《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差距分析报告》、《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方案》、《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建议咨询建议书》、《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设计方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6、针对本次项目我机构成立专职技术服务小组,小组成名资格和人员数量符合项目相关要求。 7、我机构承诺在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前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又名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十五所)是全民所有制国家一类科研事业单位。于1958年成立,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计算技术研究所。华北所在计算机硬件、平台软件、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技术等专业方面具有很强的研发、生产能力,一直是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多次参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总装备部突出贡献奖、军工电子质量先进单位等各类奖项。十五所(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是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参加了大量信息安全标准的研制、审定工作。全所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00余人,高级职称295人,中级职称700人,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技术人员516人。全所占地226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199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原电子工业部,期间更名为信息产业部)鉴于十五所多年从事计算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优势,授权其组建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又名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测评中心(原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安全技术检测中心,1999年随部委改革更名为信息产业部计算机安全技术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是部里最早授权成立的、专门从事信息安全产品和系统测试及技术服务的检测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及检查机构,是社会公益型非盈利的技术服务单位,同时也是指定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十家检测实验室之一。中心是我国最早开始跟踪国际信息安全发展动向、开展信息安全标准研究及信息安全技术研究的单位之一。中心作为国家安全标准委员会WG5(信息安全评估工作组)的成员单位,还参加了多项国家标准的编审工作。 2000年3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授权我所测评中心成立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计算机测评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计算机测评中心),开展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下的信息安全产品及系统的认证测评工作。2008年2月,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我中心成立国家金卡工程IC卡产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开展IC卡及相关产品的信息安全测评和咨询服务,同时,协助国家金卡办对全国IC卡市场进行监管和指导。2008年初,我中心被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为首批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测评工作。2010年6月,我中心被北京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推荐成为北京市第一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咨询和培训工作,并作为北京市公安局及下属直属总队和各分县局的技术支撑单位,配合其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2010年6月,我所测评中心获得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一级)认证证书,在风险评估服务综合能力方面得到权威认定,使自身管理更加规范,增强了客户信心。中心现有人员30人,其中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5名,工程师8名。中心14人具有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4人具有软件测试高级工程师证书、5人具有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22人具有等级保护测评师(高、中、初级)证书、1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评审员证书、22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27001:2005)审核员注册资格(3人正式注册)、2人具有中国实验室、检查机构主任评审员资格证书、2人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员证书、1人具有中国实验室评审员资格证书、1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评审员。中心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要求建设了占地1000平方米的测评实验环境,设有多个测试间(其中包括:接触式智能卡安全功能测试区、非接触式智能卡安全功能测试区和智能卡旁路攻击测试区等)、设备间、样品室、资料室、质量及标准化室、业务发展室及办公区,所有工作区域均安装了保安监控系统及门禁系统,具备测试平台独立、内外网隔离等条件,构筑了安全、可靠的检测评估环境。为了提供更准确更优质的信息安全测评服务,中心还购置了相应的测评设备和工具,其中包括:智能卡测试仪、智能卡协议分析仪、协议分析仪、性能测试仪、远程安全评估系统、软件性能测试工具、软件测试管理工具、软件源代码安全分析工具、数据库安全扫描工具、Web应用漏洞扫描工具、Linux等主流服务器操作系统、Oracle等主流数据库系统、工作站及Cisco网络设备等。中心还根据测评需要,自行研发了一批测试和管理工具,如:伪随机数静态统计测试工具、风险评估问卷生成及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产品缺陷库和知识库管理系统、关键IT产品安全性评价服务测试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管理系统等。本着“测评公正、数据准确、客户满意、持续改进”的原则,中心围绕信息安全开展各类测评服务,包括智能卡产品(COS、芯片)测试、信息安全产品测试、软件测试、选型测试、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税控产品安全检测等。先后两次完成了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信息产业部下达的信息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质量分析等任务;2010年中心还承担了中国联通3G USIM卡 EAL4+级测评任务,积累了丰富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经验。中心从2001年开始涉足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领域。通过近几年强化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先后完成了银行网银系统、、北京电厂信息系统和北京市部分电子政务网等多项风险评估;完成了针对电子政务、网上银行、国家旅游局、中海油、北京市卫生局等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监督检查和上线安全检查;特别是在奥运会前出色完成了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的网络系统安全测试,为保障奥运信息安全做出了贡献。此外,中心还开展了对石油、辽宁省烟草行业、北京城市排水集团、中国气象局、北京市各区县电子政务、国家电网所属单位及电力公司、北京市检察院、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等行业和领域的等级测评。中心秉承华北所优良的科学研究传统,自成立起先后承担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的多项基金项目和科研课题,其中包括“关键IT产品安全性评价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评估系统及资源库开发”和“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应用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等。中心技术人员先后在《清华学报》、《计算机工程与应用》等国家一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作为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的技术支撑单位,还积极配合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心无论是在科学研究还是理论实践上均取得了优异的成果,受到了部委、业界等各方的好评。
报价总金额:451,000.00
采购人意见
按报价排名,第一家符合项目需求、且上传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的关系证明,故建议选择第一家为中标方。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451,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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