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网安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及刑科室电子物证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中标结果

公安局网安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及刑科室电子物证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ZJJWCG-2021-071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网安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及刑科室电子物证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后报价:788000(元)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50号 1幢十六层1602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长兴县公安局网安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及刑科室电子物证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长兴县公安局网安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及刑科室电子物证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78800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海燕,钱都,刘春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6-2018年度长兴县政府分散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协议供应商中标优惠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公安局

地 址:长兴县画溪大道268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336

质疑联系人:刘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418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传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取证设备 电子物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