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第三中学智慧黑板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的质疑回复(质疑答复2021-014号)

关于“德阳市第三中学智慧黑板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的质疑回复(质疑答复2021-014号)

关于“德阳市第三中学智慧黑板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的质疑回复(质疑答复2021-014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9 15:52

质疑答复2021-014号

质 疑 答 复

供应商:成都赛维思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39号11栋1单元17层1706

授权代表:文宇豪

联系方式:184*****367

被质疑人: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五洲广场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成都赛维思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思创)参加智慧黑板采购安装工程[***************]过程中,根据中标结果公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10月29日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依法予以受理。

2021年11月1日,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询价通知书”询问质疑与投诉约定,通过邮件(因成都疫情影响)向我中心送交了质疑事项相关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四条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11月1日组织原询价小组就质疑事项所提质疑事项进行了复议,协助答复质疑;结合采购人德阳市第三中学质疑事项核实结论,就质疑事项逐条答复如下:

1.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事实依据: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中,“智慧黑板”“备授课软件”“远程授课助手”“教学数据分析管理平台”除了要满足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外,还必须为同一品牌。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www.ccopyright.com.cn/)查询和市场调研,第一成交侯选人所投标产品:XM860-JX。制造厂商:西门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并无以上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第一成交候选人只是通过文字描述来响应本次询价采购对软件产品的要求,无事实依据支撑。不能完全证明其以上投标产品满足本次技术要求和同一品牌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询价小组复议认为,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成交候选人响应清单及报价函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该项质疑不成立。

2.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事实依据:经我方查询及核实,本次成交的产品制造厂商:西门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无宣方网站、无微信公众号、无微博、无400或800电话支持、也无下载其智慧黑板配套软件的任何链接、无教学资源库,更无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与智慧黑板同一品牌的配套软件,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询价小组复议认为,询价通知书并无供应商须提供“宣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400或800电话支持”的要求,成交候选人响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质疑不成立。

3.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事实依据:招标要求嵌入式系统版本不低于Android9.0,内存≥2GB,存储空间≥8GB。(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而通过查询,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由西门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制造的中标产品型号:XM860-JX仅支持Android6.0,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询价小组复议认为,第一候选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质疑不成立。

4.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财库〔2020〕46号格式执行,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事实依据: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项目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缺失:“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未按财库〔2020〕46号文中小企业申明函规定的格式提供其对应内容。

询价小组复议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的声明函符合询价要求。质疑不成立。

5.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财库〔2020〕46号格式执行,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事实依据: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5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第1条明确规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2日,在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为“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9万元。”,其成立并未满一年,并无上一年度数据,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比对询价文件,第一成交候选人成立为本年度情况属实,询价文件声明函明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声明函填写上年度营业数据不符合诚信原则。质疑成立。

6.询价采购售后服务要求(询价采购文件第30页);“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1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百世街西门口农贸市场(原工商局楼下原服装市场)A.B.C.D区B-5号,该公司注册地址距离本项月用户现场近200公里,正常行驶时间为2小时30分钟左右。四川松讯科技有限公司完全达不到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人德阳市第三中学就该项质疑事项进行核实,比对投标文件,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满足“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的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存在矛盾,不符合诚信原则。质疑成立。

综上,我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4项不成立;质疑事项5和6成立。采购人将依《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处置。

质疑答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示视同向相关供应商送达)。

感谢贵公司对德阳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德阳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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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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