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园区伊河湿地片区绿色发展规划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龙门园区伊河湿地片区绿色发展规划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龙门政采磋商(2021)008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龙政采购[2021]59号
2、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园区伊河湿地片区绿色发展规划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龙门政采磋商(2021)0081号 | 龙门园区伊河湿地片区绿色发展规划设计 |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B(2201-2203,2205-2209)号 | 982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龙门园区伊河湿地片区绿色发展规划设计 | (1)规划要求在充分结合龙门石窟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洛阳市城市发展机遇的基础上,梳理各领域上位规划、剖析区域发展姿态和规划范围内资源特征,提出洛阳龙门南部园区的综合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实施策略,并确定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产业布局及交通游览等方面内容。为南部园区的综合发展和建设提供指引,为后续项目建设推动搭建工作框架和实施路径。工作内容包括产业发展基础、发展态势、发展政策、发展思路、定位研究、发展策略、发展布局、重点项目,形成南部园区空间平面和重点区域概念设计。 (2)对整个龙门园区的发展方向进行概念策划,完成总平面图、分区平面图、协助展板和鸟瞰图制作。以及发展规划视频制作,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 1、本项目设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以及洛阳市的有关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则,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该项目的修改及技术咨询服务,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启动规划设计工作并积极向甲方汇报设计成果,并根据甲方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修改。 2、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3、交付成果及数量:规划文本的电子文件 1套 PDF 格式,纸质文件 10 套。 4、后期服务:负责本项目的前期调研、中期规划设计、后期成 果产出以及成果汇报,并负责相关设计的答疑、技术指导。 | 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申随水、赵飞鹏 、张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费由龙门园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支付。
收费金额: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持纸质版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石窟世界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东北服务区文保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60号荣盛华府6号楼1单元60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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