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安底镇耕作层剥离试点等五个土地整治工程中标结果
金沙县安底镇耕作层剥离试点等五个土地整治工程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金沙县安底镇耕作层剥离试点等五个土地整治工程
招 标 人:金沙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业主: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4年2月26日09:30时
开标地点: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一、中标单位及中标报价:
包号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总分 | 备注 |
第一标段 |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蒋维军 | 76.93 | |
第二标段 |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工程有限公司 | *******.56 | 何金钧 | 87.61 | |
第三标段 |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蒋维军 | 76.79 | |
第四标段 |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工程有限公司 | *******.97 | 伍玉珍 | 78.52 | |
第五标段 |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工程有限公司 | *******.90 | 李 平 | 78.95 |
公 示 期: 2014年2月 27日至 2014年3月 3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 标 人:金沙县国土资源局
项 目 业 主: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 示 日 期:2014年2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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