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重大危险源安全改造项目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重大危险源安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GT-2021-0012)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下称“招标单位”)受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重大危险源安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3350万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2建设规模:

2.2.1.煤气柜进出口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并进入SIS系统。

2.2.2.增加能源环保部四个煤气柜区域、林大主厂区、五丰塘厂区煤气管网区域(五丰塘海堤煤气管线、固废煤气管线)煤气报警仪数量,且4个煤气柜区域的报警仪系统设置独立的控制系统。

2.2.3.在能源环保部四个煤气柜区域、五丰塘海堤煤气管线、固废煤气管线增加视频监控,按现有标准规范进行视频监控设计。

2.2.4.在能源环保部四个煤气柜区域,配置自动控制装置、安全仪表系统。

2.2.5.将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进行显示报警。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完工,绝对工期390日历天;具体节点如下:

2.3.1自合同生效日起,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且被宁钢批准,90日历天;

2.3.2自合同生效日起,到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

2.3.3自合同生效日起,到项目现场施工开始,120日历天;

2.3.4自合同生效日起,到气柜紧急切断装置完成,210日历天;

2.3.5自合同生效日起,安全仪表系统投产运行,330日历天;

2.3.6自合同生效日起,到全部设施完成调试并完成实物移交,390日历天;

2.3.7交竣工验收时间符合宁钢制度。

2.4 招标范围:

2.4.1工程实行项目总承包,承包方从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向发包方总负责。

2.4.2承包方负责的范围和内容:

(1)负责能源环保部重大危险源的HAZOP分析,并提供HAZOP分析报告及附图、SIL定级报告、防爆区域划分图、流程图、设备布置图、防雷接地图、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置图(包括详细位置图)、联锁逻辑说明、视频监控点分布图等图纸。

⑵负责能源环保部安全整改项目的所有设计,包括工艺、电气、仪控、土建、建筑、结构、给排水、热力、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卫生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

⑶负责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和储存、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包括检修平台、阀门基础支架、打桩)、调试、检验(含仪表初检)、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等。

⑷向发包方提供所有需要的施工及调试规范和要求,总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能源环保部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整改项目系统安装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置换方案、应急救援方案、安装计划、调试计划及施工调试方案。并对操作运行和机电人员进行培训,提供相关生产操作说明,协助编制操作规程和开工方案。

⑸按照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要求,按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

⑹负责监控室(煤气防护站)室内软装修,包括静电地板、监控操作台、空调等设施配置。

⑺承包方根据项目需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必要的详细勘察。

⑻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

⑼其它方面:

1)培训:“三电”操作及软件人员在承包方和现场的培训由承包方负责,其食宿自理。

2)负荷试车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提出试车方案,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在负荷试车过程中承包方负责技术指导,发包方负责组织。

3)热负荷联动试车、试生产所需的润滑剂等正常需要属于发包方范围。

4)设备易损件和备品备件(除设备随机和调试用易损备件外)由承包方提出清单,发包方自行采购。随机备件和调试备件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方负责提供全系统的软件功能规格书、“三电”控制操作说明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由承包方负责提供原始资料,协助发包方编制。

6)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保修及更换(易损件除外),若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误操作等人为因素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发包方负责保修及更换。

7)合同范围内必要的辅助检修设施和安全设施由承包方负责。

8)新增建构筑物内干粉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由承包方承担。

9)防雷接地需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提供检测报告。

10)本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发包文件内容,承包方应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并对合同工程的功能性、完整性负责。除发包文件明确不在发包范围内的,本发包文件及其附件没有提到,但为了本发包工程生产工艺顺畅、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安全和检修设施、防雷接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护等均默认包含在发包内容中。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2.6安全目标: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2.7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登入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bid.hzsteel.com)进行注册并报名,无需办理数字(CA)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境内独立法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化工专业工程设计类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3.2.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3.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条件:1)仅允许两家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首页中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点击“我要报名”。

4.2招标单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入围审查(资格初步审核),请投标人按投标人资格要求递交相关资料,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办理购标手续,并及时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本章第8.4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具体截止时间以最终下载的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以招标人实际收到为准。

5.2递交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通过邮政或快递递交。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及滞留时间,递交人员(限1人)应提前1天与招标中心(池女士,电话:****-********)预约递交的时间,并提供递交人员的“杭州健康码”截图,递交时需当场出示“杭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外包装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3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招标中心二楼,池女士,电话:****-********)。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钢集团招标平台(http://bid.hzsteel.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http://)同时发布。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8. 投标保证金

8.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8.2金 额:叁拾万元。

8.3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8.4专用账户:

帐户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16 5810 5000 0862

9. 其他事项

9.1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或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中心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书面形式向杭钢集团招标办投诉,投诉电话:****-********,联系人:方先生。

9.2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和修订权为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9.3因疫情防控期间,本次开标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投标人参加,杭钢招标办负责现场监督。中标候选人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可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并请自行关注。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中标单位。

10. 联系方式

10.1采购单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

10.2招标单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池女士电话:****-********邮箱:chimin@hzsteel.com

澄清联系人:郝先生电话:****-********邮箱:haojiayong@hzsteel.com

10.3招标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杭钢招标中心。


杭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1-11-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大危险源 安全改造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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