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顺公司华南集散中心干线运输(佛山-长春、沈阳-佛山)-中标公告
陆顺公司华南集散中心干线运输(佛山-长春、沈阳-佛山)-中标公告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1-11 09:46:54
包件名称:陆顺公司华南集散中心干线运输(佛山-长春、沈阳-佛山)
包件编号:0736-XB********/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优惠比例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 名称 | 优惠比例(%) |
第一名 | 吉林富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3 |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2年或以上行业经验,与知名汽车行业的企业有物流类业务合作经历,一汽集团、长安、东风、吉利、沃尔沃(包含不限于)等(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且加盖公章(合同执行年限累加))。 | 不合格 |
2 | 设备设施 | 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技术任务书需求(17.5米高低板)的自有车辆至少7台【牵引头必须为自有,挂车可为非自有】(提供①车籍 ②购车发票或行驶证,非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 不合格 |
被否决供应商二:长春同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设备设施 | 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技术任务书需求(17.5米高低板)的自有车辆至少7台【牵引头必须为自有,挂车可为非自有】(提供①车籍 ②购车发票或行驶证,非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标签: 干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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