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征收智慧化支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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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征收智慧化支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丽兴华(2021)80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征收智慧化支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665000(元)杭州孚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征收智慧化支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征收智慧化支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晓峰,叶贤长,陈晓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秋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634

质疑联系人:叶炜杨

质疑联系方式:188*****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30幢3号4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真:/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税费征收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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