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012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铜官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1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铜官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证券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项 | 3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铜官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明细:基金管理费387,700元/年,按年支付;基金服务收费年限3年,共计基金管理费1,163,1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1-09 ——2022-11-08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基金总规模3220万元。铜官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LP出资312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GP出资3.106%(1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按照协议要求管理基金资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7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依照招标合同按年支付管理费,服务费从基金账户中支取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7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依照招标合同按年支付管理费,服务费从基金账户中支取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7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4,说明:依照招标合同按年支付管理费,服务费从基金账户中支取,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48)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基金管理服务范围,投资方式及政策要求: 1)以经济发展为导向,投资于符合铜官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新材料产业、陶瓷、医药相关产业,以及文化创意及消费品企业等; 2)注册在铜官当地的企业,或设立产业基地将纳税主体落户铜官,能够带动铜官经济发展的企业; 作为母基金出资于其他基金,带动其他资金投资于上述企业。 基金管理与信息披露 基金日常运营管理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应该派出专门的基金经理常驻铜官街道管理基金工作。 基金资金账户应该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由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或者监管。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证监会和中基协的有关规定,向投资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在发生可能对投资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告知各合伙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基金管理公司应于每年8月31日前提供半年度基金运营报告,于次年3月31日前提供基金年度运营报告; 提供基金年度审计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基金规模与出资结构 总规模3220万元。铜官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LP出资312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GP出资3.106%(100万元)。 2、基金管理服务范围,投资方式及政策要求: 1)以经济发展为导向,投资于符合铜官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新材料产业、陶瓷、医药相关产业,以及文化创意及消费品企业等; 2)注册在铜官当地的企业,或设立产业基地将纳税主体落户铜官,能够带动铜官经济发展的企业; 作为母基金出资于其他基金,带动其他资金投资于上述企业。 3、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人数为3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委员,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投决会主任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人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事项必须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3票同意。基金投决会审议事项需投决会成员全票赞成方可通过。 4、基金管理与信息披露 基金日常运营管理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应该派出专门的基金经理常驻铜官街道管理基金工作。 基金资金账户应该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由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或者监管。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证监会和中基协的有关规定,向投资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在发生可能对投资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告知各合伙人。 5、基金管理费: 每年收取基金管理费387,700元,收费年限为3年,总额为116.31万元。退出期及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6、收益分配: 基金投资期限内,项目退出后可以循环投资,原则上不循环投资。基金收入在扣除基金承担的费用和支出后,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本金分配:向所有合伙人分配本金。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收益分配:本金分配后的余额为可分配收益,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i)优先回报分配 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就其累计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周期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实缴出资的实际占用天数(从合伙人实缴出资之日(含)至该笔收益分配至合伙人账户之日(不含)止),即: 优先回报=实缴金额×8%×实际占用天数/365 若可分配金额不足以支付全体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则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ii)超额收益。若执行优先回报分配后仍有余额的,按以下方式分配: 该等余额×80%的部分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该等余额×20%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年支付;服务费用从基金账户中提取。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具体详细服务标准以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为准。 3、供应商如需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的有关费用自理,调查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期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304G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