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杨林乡白关学校教学楼及围墙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韶山市杨林乡白关学校教学楼及围墙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发包方:韶山市杨林乡白关学校
承包方:韶山兄弟园林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1年1月4日中标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及采购办要求,双方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韶山市杨林乡白关学校教学楼及围墙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白关学校校园内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则以发包方书面确认为准。
三、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0000.00元,中标价含暂列金额肆万元)。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为45天,自2021年1月21日开工,至2021年3月7日完成。发包方不要求工期提前,如承包方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发包方违约金500元,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10%。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 等级。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1、开工前5日内负责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外的主要水、电接入点的设置和安装及其施工期间的维护(水电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将准确的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及其他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含地下管线、邻近建筑、文物、名木)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
2、发包方委派现场代表熊湘杰,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隐蔽工程的签证核实工程量以及负责发包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二、承包方
1、承包方委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孟凡振,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及质量、安全,以及负责承包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遵守发包方的有关制度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文物保护建筑等的保护工作(费用按相关责任承担);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方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利用临近城市道路运输土石方应做好保护保洁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6、按有关规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 现场文明与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发包方单位的管理及环境卫生和保护等文明创建制度,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发包方应积极配合承包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2 套及竣工验收报告。
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通过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按现行文件执行。
五、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算,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10万元,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确认完成后付款到审定总额的97%,余款(3%质保金除外)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工程结算方式:中标价款(应扣除暂列金额)+变更(仅指变更的清单,不含中标清单工程量的调整)+按政策文件调整的人工和材料价差+索赔,变更和按政策文件调整的人工和材料价差及索赔下浮按 6%(或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比例)执行。
三、变更结算依据
A、经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共同签署认可的、真实的竣工图以及现场签证资料;
B、执行湘建价[2020]5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与相关的消耗量标准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施工同期)、湘建价[2019]47号文件、湘建价[2019]61号文件;
C、 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发布的《湘潭建设造价》和韶山地材价格或签证价进行调整价差;
第九条 附则
一、合同补充条款:
1、在施工过程中如装饰装修部分与已完成的土建项目相冲突时,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确认后再施工。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及防水材料在施工前由发包人书面确认其品质品牌。
2、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必须凭承包方税务发票并支付到乙方专用银行帐户。
3、承包方须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及其他规定办理履约担保和有关保险手续。
二、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发包方4份,承包方2份;且必须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或合同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尾款时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公章)韶山市杨林乡白关学校 乙方:(公章)韶山兄弟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蒋可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孟凡振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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