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详细勘察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451bc83ae8421a47cb9830be16b20925b3)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详细勘察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451bc83ae8421a47cb9830be16b20925b3)
项目名称 | 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详细勘察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PGZJZB2021勘字12号 | ||
招标人 |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767.56㎡,总建筑面积约为94173.35㎡,其中计容面积约为61535.12㎡,不计容面积约为32638.23㎡,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9912.63㎡,容积率≤2.0,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0000㎡。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40.00 | ||||
《项目合同》 履行期限 | (1)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2)配套服务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招标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编号:AY********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钟山县钟山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二期)---碧水湖景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2.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3.罗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4.中科院明珠科学园一期迁建科研院所及公寓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40.50 | ||||
《项目合同》 履行期限 | (1)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2)配套服务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招标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 ||||
项目负责人 | 廖凤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编号:AY********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国源?花山1号”项目一期工程详细勘察; 2.钟山彰泰城F、G地块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工程; 3.金柯御城详勘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 |||
投标总报价(%) | -40.00 | ||||
《项目合同》 履行期限 | (1)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2)配套服务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招标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 ||||
项目负责人 | 黎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编号:AY********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新城?悦隽风华项目地质勘察服务; 2.桂林市旅游交通换乘中心项目及轨道置业?航空小镇项目勘察。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曾颖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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