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中标结果公告
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中标结果公告
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富力代理-2021-026F
二、项目名称: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260000 |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桐乡市景雅路765号金凤凰大厦8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 | 桐乡市啄木鸟虫控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无效条款4.6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 | 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 | 石门镇区:①甲方指定的重点、一般单位②镇区餐饮店全覆盖、③镇区超市和副食品店全覆盖④防鼠设施完善⑤防蚊蝇设施完善。 石门镇羔羊集镇:餐饮单位全覆盖、羔羊幼儿园、羔羊小学、羔羊农贸市场、综治中心的环境四害常年消杀、防鼠设施和防蚊蝇设施完善。 石门镇安兴集镇:餐饮单位全覆盖、安兴幼儿园、安兴小学、安兴农贸市场的环境四害常年性消杀。防鼠设施和防蚊蝇设施完善。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年 | 1、通过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防制效果评估达到B级标准,并通过国家卫生镇创建(复查)病媒生物防制检查考核合格。 2、月度考核:采购人会同镇环卫中心每月对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质量进行抽查,社区综合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季度考核:采购人会同镇环卫中心每季度考核,具体参照《2021年度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二),每季度根据考核情况得出考核分,扣分值在0-5分之间的,不扣款,限期改正;扣分值在6-10分之间的,按每扣1分等于人民币100元进行扣款,扣分值在11-30分之间的,按每扣1分等于人民币200元进行扣款,扣分值在31-40分之间的,按每扣1分等于人民币300元进行扣款,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公示,在支付承包合同费用时作相应扣除。考核分< 60 ,不支付服务费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罚款通过联系单形式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并宣布每次的检查结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林、许皓、吴运湘、钟春雷、叶逸舟(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准的68%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石门两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石门镇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城北路518号1幢1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超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沈乐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传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11月11日
400000
招标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镇成果,抗击蚊媒及其它虫害所带来的传染性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制定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公共外环境及重点场所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B级标准(详见附表一,由招标人组织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卫生乡镇创建(复审)检查考核。除常规消杀外,遇检查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施工次数。
三、工作区域:
石门镇区:①甲方指定的重点、一般单位②镇区餐饮店全覆盖、③镇区超市和副食品店全覆盖④防鼠设施完善⑤防蚊蝇设施完善。
石门镇羔羊集镇:餐饮单位全覆盖、羔羊幼儿园、羔羊小学、羔羊农贸市场、综治中心的环境四害常年消杀、防鼠设施和防蚊蝇设施完善。
石门镇安兴集镇:餐饮单位全覆盖、安兴幼儿园、安兴小学、安兴农贸市场的环境四害常年性消杀。防鼠设施和防蚊蝇设施完善。
四、服务期
1、服务期限: 2 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五、招标服务要求及内容:
1、中标单位须严格执行投标时提供的公共外环境及重点场所除四害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2、须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除四害药物,并经采购人认定后使用;自配药物,需向采购人提供毒饵主剂和诱饵主剂的有关证书;药物使用剂量、浓度、时间、方法、配比等符合技术规定;根据不同病媒生物特点、季节、环境类型等,按照季节消长,科学合理安排消杀方法、时间等具体工作,高峰季节增加频次,增加频次不另行结算,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要求中标单位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实施人员若干名,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4、对辖区内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指定的各类型内环境场所,进行“病媒生物”密度调查,对各类外环境“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并记录存档,为下一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打下基础。
5、对各类公共环境开展鼠、蚊、蝇消杀工作。3月份对第一代蚊媒开展预防消杀工作,4-11月份开展蚊蝇孳生地消杀处理,清理外环境、内环境各类小型积水,不能清理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投放灭蚊幼缓释剂。对成蚊根据不同环境进行烟雾、常量滞留喷洒、超低容量喷雾消杀。12月-2月份对各类环境开展越冬蚊消杀处理,主要以常规喷雾消杀越冬成蚊为主。建成区在任何时间段将蚊密度控制在:成蚊密度指数2及以下、布雷图指数5及以下。
6、做好全年外环境常规灭鼠工作的同时,开展春(4月份)、秋(10月份)两季外环境灭鼠工作(鼠药投放)。全年常规室内灭鼠灭蟑消杀工作,同时指导协助商户进行蟑迹、鼠迹清理。4月份完成650只毒鼠屋投放维护工作(具体完成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毒鼠屋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投放在隐蔽、老鼠容易出没的地方,接受夹鼠器或者滑石粉检测)。
7、开展夏季蚊、蝇孳生地治理工作,5月份完成650只诱蝇笼投放工作(或按委托方指定时间、投放在苍蝇孳生地)诱蝇笼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8、常规消杀工作以外,做好春秋两季灭鼠、灭蟑宣传工作,使得春秋季灭鼠、灭蟑工作为广大群众知晓,深入人心并配合做好这项事关民生的大事,实施时间为4月上旬与9月上旬,每年不少于2次民意调查,满意率不低于90%。
9、做好常规施工台账和应急消杀台账并做好应急预案。
10、突出重点,对虫害孳生重点区域,增加消杀力度。如遇登革热等发生按应急消杀方案实施。
11、本项目将由质检人员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对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纠偏。
12、对由于环境卫生造成的虫害孳生地,要求有针对性的向石门镇环卫中心和社区提出建议,以减少孳生地的产生。
13、做好三防设施登记造册,4月-8月份完成鼠洞堵塞、防鼠网、防鼠栅的设置以及防鼠门(包铁皮)的完善工作。5月-10月份督促各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的重点部位防蝇帘、灭蝇灯、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的完善工作。
14、按要求做好四害种群密度、消长进行定期监测工作。
15、根据石门镇环卫中心需求,快速实施突发应急事件的环境消杀处理。
16、药物的使用:所有药品使用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及产品标准备案证书齐全,在药物使用上以环保、高效、低毒为采购原则,严格执行索证制度,无三证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17、药械设备:工程作业车1辆;烟雾机1台;背负式或手提式喷雾器4台及以上;病媒生物防制专用检查工具4套以上。
18、4月份、10月份做好春秋两季的鼠药、蟑螂药物投放、发放工作。并且做好灭前、灭后密度监测以及工作总结。
19、按计划做好诱蝇笼、毒鼠屋的放置,以及鼠药的投放及诱蝇笼的回收。
20、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方案要求,中标方实施单次全区域消杀工作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具体消杀次数按照应急方案实施,为完成应急消杀增加的人员(可雇佣)、设备(可租用)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
21、宣传教育:
(1)根据要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方案,做到家喻户晓;
(2)中标人在作业前需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进行联系,并提前一个星期进行公示,由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人员陪同作业,如作业计划有变动必须事前公示3天;
(3)中标人需在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制作安装“病媒生物防治信息公示”、“除‘四害’消杀单位监督公示”二块公示牌;
22、执行合同期间如发生因中标人操作不规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和投诉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终止合同。
23、本项目所需的第三方密度监测、防制效果评估、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4、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在桐乡市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独立的药械库房,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措施落实完好。
六、质量要求
1、灭鼠标准:①春秋两季鼠药(下水道、窨井悬挂毒饵)的投放率、到位率、覆盖率达到国家标准;②每社区鼠迹不超过2处;
2、灭蚊标准: 每社区蚊幼及蛹的阳性孳生不超过2处;下水道、窨井灭蚊药物投放达到国家标准;
3、灭蝇标准: 每社区蝇幼及蛹的阳性孳生不超过2处;
4、社区群众满意率达90%(含)以上;
5、确保病媒生物4项控制在检查考核中达到国家“B”标准。
七、考核要求:
1、通过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防制效果评估达到B级标准,并通过国家卫生镇创建(复查)病媒生物防制检查考核合格。
2、月度考核:采购人会同镇环卫中心每月对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质量进行抽查,社区综合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季度考核:采购人会同镇环卫中心每季度考核,具体参照《2021年度石门镇病媒生物防制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二),每季度根据考核情况得出考核分,扣分值在0-5分之间的,不扣款,限期改正;扣分值在6-10分之间的,按每扣1分等于人民币100元进行扣款,扣分值在11-30分之间的,按每扣1分等于人民币200元进行扣款,扣分值在31-40分之间的,按每扣1分等于人民币300元进行扣款,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公示,在支付承包合同费用时作相应扣除。考核分< 60 ,不支付服务费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罚款通过联系单形式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并宣布每次的检查结果。
标签: 病媒生物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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