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乡村振兴”第四批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孟津县“乡村振兴”第四批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孟津政采招标(2021)0126-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乡村振兴”第四批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孟津县“乡村振兴”第四批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 河南长塑管业有限公司 | 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国兴路东段(岗陆村) | *******.37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利娟(评标委员会组长),张东晓,谢宙阳,艾跃宗,黄晓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5826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会盟大道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5幢52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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