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防眩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21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防眩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QBHBSSG2021-01
2021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防眩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在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督下,于2021年11月10日进行封闭评标,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资质、服务期限、投标报价
排序 | 单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服务期限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北利航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精创玻璃钢有限公司 | 1、具有防眩网生产能力,同时提供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认证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出具的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技术指标要求的检测报告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 41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固安县日新月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1、具有防眩网生产能力,同时提供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认证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出具的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技术指标要求的检测报告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 41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武安市恒德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河北崛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1、具有防眩网生产能力,同时提供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认证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出具的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技术指标要求的检测报告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 41日历天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利航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北精创玻璃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固安县日新月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姓名 | 本工程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证书编号 | |
职称证 | 安全生产证 | |||
王竹青 | 项目经理 | 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 | 高级工程师 | 京交安B (08)G00412 |
孙宝富 | 项目总工 | 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虢镇东至潘家湾段 | 高级工程师 A********5 | 京交安B (10)G05259 |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安市恒德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和河北崛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姓名 | 本工程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证书编号 | |
职称证 | 安全生产证 | |||
高利杰 | 项目经理 | 省道26线敖勒召其至东道梁(蒙宁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高级工程师 | 冀交安B (08)G00355 |
耿立辰 | 项目总工 | 省道26线敖勒召其至东道梁(蒙宁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高级工程师 | 冀交安B (08)G00357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序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北利航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精创玻璃钢有限公司 |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工程安全设施工程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工程防眩网供货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固安县日新月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附属工程交安类别JASG1标段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防眩板供货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武安市恒德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河北崛硕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省道26线敖勒召其至东道梁(蒙宁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海南汉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防眩板采购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说明:
招标人随机抽取4名专家与1名业主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发现:
第一个信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京通玻璃钢有限公司 |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的要求,按照2.1.2资格评审标准(2)规定,否决其投标。 |
第二个信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果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上述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联系人:段海英 电话:***-********
六、招标监督部门
联系人:冯皓电话:***-********
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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