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罗法委鉴第17号鉴定结果信息公告

(2021)桂罗法委鉴第17号鉴定结果信息公告

(2021)桂罗法委鉴第17号鉴定结果信息公告
2021年11月11日 16:33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桂罗法委鉴第17号鉴定结果信息公告
2021年11月11日
案由:原告廖章梅诉被告潘彦勇、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号:(2021)桂1225民诉前调128号
委托鉴定事项:原告廖章梅的伤残程度和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1、被鉴定人廖章梅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肋骨多发骨折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2、被鉴定人廖章梅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胸椎压缩性骨折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3、被鉴定人廖章梅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肺挫伤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伤残。4、被鉴定人廖章梅后期行“右第3、4、5肋骨骨折纯肽肋骨接骨板固定物取出”的相关医疗费用评估约为6216.00-6816.00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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