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节目信号监测系统(二期)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节目信号监测系统(二期)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节目信号监测系统(二期)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GH-2021-27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节目信号监测系统(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嘉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新嘉街道禾兴北路4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节目信号监测系统(二期)项目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节目信号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试运行三个月后完成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建凯,潘志伟,张红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不足人民币5000元按人民币5000元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6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中山东路92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262

质疑联系人:刘燕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11月01日
2021年11月11日







标签: 监测系统 监测中心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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