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采暖炉项目采购公告
燃油采暖炉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以下简称:郑州机保段)采购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郑州机保段燃油采暖炉项目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1日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燃油采暖炉。
2.采购编号:THZB-2021-CG-082
3.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燃油采暖炉 | 70-99型 | 台 | 2 | |
2 | 燃油采暖炉 | 70-51C型 | 台 | 3 |
三、项目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
2.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期限为准;
3.报价包含设备及附属物运输、装卸、培训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合同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货物到货后由询价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售后服务:询价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对货物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方免费维修。在验收阶段如出现产品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换货要求,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四、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企业目录(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期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批采购询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文件要求: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登录后可下载询价文件,转载无效。公告自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16:00时止,请于2021年11月17日16:00时之前将“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后递交到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技术信息科,逾期未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斌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192号
邮编:45006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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