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需租赁"吊篮",经项目批准采用询价租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供货工程名称、地点

1.1建设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

1.2工程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

1.3工程所在地: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3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资源组织能力、供货能力、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资金实力

三、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租赁物经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生产厂家、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以及市建委登记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租赁修理资质证明。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配合甲方接受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四、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玲,联系电话:180*****992

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时间予以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完全配合甲方施工

质量要求
进场的租赁物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专业检测单位对合格品的要求。

技术要求
升降机构、安全锁、电器和钢丝绳等必须是全新的,有产品合格证;钢材和其它辅材必须是全新的,建筑吊篮品种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锁还必须有国家指定机构的检测标定证书;安全锁到货后,虽未经使用,但到达有效标定期限,则应重新标定。

其他要求
建筑吊篮本体不得有扭曲,变形和裂纹。

2021-11-11
2021-11-12
设备租赁按租期
邀请询价
租赁费每2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年度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0%,余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1个月内付清。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单仅作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本协议约定的结算程序和授权人签字且符合甲方结算管理流程的审定的结算值为准。
已发布
设备询价明细
设备名称规格 数量单位租期租期单位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厂家 备注
吊篮 ZLP630 56.00120.002021-11-14 国标不限
提示:
提示: 本次招标为邀请报价,您没有受到邀请!
采购方信息
施工单位项目部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土默特左旗
***
******

报价地址:http://www.zgsgycw.com/Sell/Equipment/Inquiry/Open?Id=135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体育馆 租赁 吊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